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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市总体发展进程的快速推进,居民对生活环境、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高,老旧小区因为各类设施设备不够完善、长期缺乏管理等原因,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从而导致矛盾纠纷频发,日益成为政府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进程中的一大难题。2017年12月1日,住建部在福建省厦门市举行了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会议,会上明确,将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先期在15个城市进行,此举是为能够更好地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同时在工作过程中,构建出新的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模式,总结出可供其他地区进行复制和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的经验,从而达到全面推进全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目的。会上提出,本次试点工作要从四个层面上来构建相关工作机制,这对下一步各地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本文的研究目在于:运用相关公共管理理论,从业主自治的角度入手,对老旧小区业主自治现状、难点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近年来各地出台的相关政策及改造提升经验,探讨建立在政府统筹下,以业主自治为主导的老旧小区治理长效机制,为更有效地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对策。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首先,对老旧小区业主自治相关公共管理理论及研究现状进行回顾,梳理现有研究成果,并对相关重要概念进行阐述。其次,对老旧小区业主自治现状和难点进行分析,再次,以重庆市铜梁区为例,对老旧小区业主自治的背景、基础及开展业主自治的主要类型进行深入的分析,肯定其成效,并指出存在的风险,在此基础上,对老旧小区业主自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最后,在理论分析与综合研判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