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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长,土地供给需求之间的矛盾日趋紧张。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土地利用效益评价研究,可以度量土地利用目标的实现程度,总结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的对策。为促进区域土地集约利用以及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基于上述背景,本文综合运用了指标评价法、模型评价法和比较分析的方法,对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效益进行了系统分析与评价。在全面分析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环境、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利用程度的基础上,从土地利用综合效益的内涵出发,结合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构建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效益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主客观组合赋权法确定评价指标权重,运用综合指数模型计算土地利用效益评价分值,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效益的动态变化和区域差异进行综合分析。结果表明:1996—2006年间,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综合效益整体呈上升趋势。1996年的土地利用综合效益指数最低为0.0995,2006年最高为0.8750;市辖区和5个旗县2006年的土地利用效益评价分值表明:全市整体土地利用效益水平仍然比较低。市辖区土地处于较高效利用水平,占土地总面积的12.03%;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的土地处于较低效利用水平,占土地总面积的44.35%;清水河县、武川县的土地利用处于低效利用水平,占土地总面积的43.62%。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呼和浩特市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的对策:优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益;适当提高投入强度和调整投入结构并重,提升土地集约利用程度;重点抓好效益整体协调提高,积极促进各区域效益的协调平衡。旨在为呼和浩特市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科学管理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