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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土地利用管理的“龙头”,是协调土地总供给和总需求,确定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的宏观战略措施。随着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全面铺开,由此引发的土地资源总量供给与需求的矛盾引起了广泛关注。为此,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按照中央提出的树立和落实全面、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战略要求确定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规划的多元综合目标,注重对科学的规划编制方法的研究和运用。本文在作者参与《内蒙古自治区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研究》取得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建设用地的规模预测方法进行研究,目的在于通过对建设用地的规模预测方法的研究,为内蒙古自治区本轮规划修编中科学制定建设用地指标提供决策。本文采用1997-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经济统计资料和建设用地的分类数据,在建设用地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并运用线性回归分析、相关性分析等统计方法,分析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用地数量变化趋势和影响建设用地变化的驱动因子。通过对建设用地预测方法的分析评价,筛选出能较好地消除系统“噪音”,适宜近、中和长期预测,且能对预测残差进行修正后,可以提高预测精度的残差GM(l, 1)模型法。本文运用残差GM(l, 1)模型法对自治区各类建设用地进行了分类预测,为了提高预测结果的实际应用性和客观性,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建设用地增长驱动力分析的结果,对城市用地、建制镇用地、独立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用地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法对GM(l, 1)模型预测结果进行修正;根据自治区农村居民点用地的现状和发展特点,农村居民点用地在GM(l, 1)模型预测的基础上,采取了新增建设需求法预测,其预测结果与自治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规划的实施,较多农村居民点用地会转为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应呈下降趋势”相一致。本研究中自治区建设用地预测结果为:2010年1321212.82公顷, 2015年1388632.93公顷, 2020年1437606.11公顷,其中2006-2010年的增量为58657.67公顷,2010-2015年的增量为67420.11公顷,2015-2020年的增量为48973.18公顷。预测结果总体上反映了自治区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趋势,因此该预测结果可以作为本轮规划修编中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