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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进,隐性养老金债务问题日益成为新制度成长的一个瓶颈,由于这一问题引起新制度在养老基金筹集环节就出现征缴难、难以扩大覆盖面、企业欠缴逃缴保费等诸多问题,导致新制度有向旧的现收现付制倒退的可能。如何化解这笔数额巨大的债务,成为我国官方和国内外学术界关注的焦点。本文介绍了有代表性的几个国家在养老基金筹集模式转轨过程中的有益做法和经验,在清晰描述我国隐性养老金债务形成过程及其发展的基础上,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了可能的解决途径。基于系统论的观点,笔者提出,隐性养老金债务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但这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需要养老保险制度调整作为前提,发行认可债券;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实行规范的财政补助制度;出售或划拨国有资产作为偿债资金来源,再辅以立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