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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定价与效率理论从产生至今已有几十年的历史。IPO对发行人来说,是企业谋求发展、筹集资金的一个主要途径;对投资者来说,是新增加的投资选择机会;对监管者来说,则意味着监管的开始;对保荐人来说,意味着融资任务刚刚完成、持续督导责任刚刚开始。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特别是一系列市场化改革的施行,IPO定价的准确性与合理性,直接关系到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对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和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IPO合理化定价是本文的一个起点与终点。由于IPO定价的不合理,从而产生了抑价(包括正抑价与负抑价),只要抑价存在,IPO定价就缺乏效率,因此,“IPO合理化定价、IPO抑价、IPO效率”就构成了“三位一体”的关系。
本文从一、二级市场着手分析IPO定价影响因素,同时将行为金融学融入其中来研究IPO定价与效率。首先,对研究背景与研究目的进行阐述,对国内外现有的IPO定价与效率理论理论、模型进行评述。其次,对国际上IPO的四种定价机制及其优缺点进行概述,并分析不同政策制度下我国IPO发行的特点,进而探讨我国IPO定价机制的改革路径。在此基础上,以我国沪深A股市场数据为例,基于4种不同定价机制角度,对发行成本与发行规模进行了实证检验。第三,对影响我国IPO定价的内、外部因素及发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选取我国沪深A股对IPO定价影响较明显的28个指标,分析我国行政限价、累计投标定价、控制市盈率定价以及询价制等4个定价阶段,影响我国IPO定价的因素和影响的方式与程度。第四,以一、二级市场为对象共同来分析IPO抑价现象。通过对发行人财务指标等内部因素所决定的公司内在价值,发行价相对于内在价值的偏低,是由发行人内在因素以及发行人的行为而决定。而上市首日收盘价相对于公司内在价值的偏离,可以通过分析投资者、保荐人、发行人以及监管者的利益博弈关系,以及心理偏差、非理性等行为金融的视角来分析与解释。
第五,针对当前“询价制”改革以及“全流通”机制下的中国特定环境,建立了“全流通”机制下的IPO定价模型——模糊优化定价模型(FOPM),同时选取市盈率定价(PE)、贴现现金流法(WACC)、EBIT倍数法等对我国在完成“股改”后的“全流通”发行下的IPO进行预测,并且与发行价、上市首日收盘价进行比较,发现FOPM预测效果较好,降低了抑价率,提高了IPO效率。最后,为了推动未来IPO抑价率理性回归、IPO定价的市场化以及IPO效率的提高,针对我国A股市场的现实状况提出了对策与建议,得出本文结论。本文采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即在重视定性分析的同时,进行了大量定量分析,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融为一体。在具体的研究方法上,本文采用历史分析、静态分析、比较分析(包括静态和动态比较分析)、主成分分析、多元线形回归分析、方差分析、模糊优化分析等方法。
本文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是导论。主要分析本文的研究背景、目的与意义,并对现有的国内外IPO定价与效率理论、IPO定价模型进行综述;最后提出本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思路框架。
第二章是IPO定价与效率:理论综述。首先,阐述了IPO定价的主要模型:市盈率定价模型、贴现现金流定价模型、相对估值法、可比公司法以及期权定价法。其次,归纳了IPO抑价的理论分析:信息经济学分析、博弈论分析、行为经济学分析。最后,对有效市场假说、IPO定价效率理论等进行了分析与界定,为第三章的实证分析奠定了基础。
第三章是我国IPO定价与效率:制度变迁与实证研究。首先,分析了IPO发行制度历史变迁:“额度制”阶段、“通道制”价段、“保荐制”阶段、“股改”与“后股改”以及“全流通”阶段,并分别作了比较。其次,分析了IPO定价的四种不同机制:固定价格定价机制、拍卖机制、累计订单询价机制以及混合发行机制。在此基础上,基于我国全部A股的数据,运用单因素方差方法对我国不同定价机制下IPO发行成本、发行效率进行实证研究,进而分析了不同的发行规模对我国IPO发行成本的影响。
第四章是我国IPO定价影响因素实证研究。首先建立了多因素估值模型,通过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了我国IPO的4个不同定价阶段(行政限价、累计投标、控制市盈率定价以及询价制)影响我国IPO定价的多种因素,并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对这些影响因素进行了回归分析与比较。
第五章是行为金融视角下的我国IPO定价与效率研究。IPO定价主要涉及4个利益主体:发行人、投资者、保荐人、监管者等,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博弈行为,尤其包含了诸如心理预期、估值判断以及非理性等行为金融方面的因素。首先,阐述了行为金融理论,并将其与传统金融理论进行了比较;其次,从投资者的认知偏差与非理性行为、保荐人的一、二级市场行为与保荐人声誉、监督者的发行制度与定价机制以及与发行人利益相关者等行为金融角度对IPO抑价进行理论剖析与实证研究。
第六章是基于我国“询价制”与“全流通”下IPO定价:模型与实证。本章建立了基于中国特定环境、市场效率的“全流通”定价模型:“询价制”下FOPM法,同时采用PE法、WACC法、EBIT、法等用来预测IPO公司的合理价值,为未来的IPO定价提供一定的参考,在此基础上,把模型的预测值、发行价以及上市首日收盘价进行了比较,结果发现:通过FOPM法预测的IPO价格,与上市首日收盘价以及上市后均值比较接近,降低了IPO抑价水平,有效提高了IPO定价效率。
第七章是提高我国IPO效率的市场化定价对策分析。寻求发行、定价与分配的有效机制以提高市场效率,是财务和金融学者探究“IPO抑价之谜”的重大意义所在。根据对我国新股发行的历史与现状分析,本章提出了降低IPO抑价水平、提高IPO定价效率、实现IPO市场化定价的对策与建议。
第八章是结论与展望。结合文章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得出文章结论。
第一,本文的主要创新点:一是基于在中国基本完成“股改”、“全流通”背景下的IPO定价研究。二是行为金融学等理论的引入。考虑到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心理预期、估值判断以及存在非理性行为等方面分析其对IPO定价的影响,将IPO定价的众多因素综合在一起,有利于增强定价的合理性,提高IPO定价效率。三是“询价制”下FOPM法的引入。针对目前的“询价制”以及“全流通”发行机制,将FOPM的理论和方法引入IPO定价,使得IPO定价更具准确性与实用性。
第二,本文的不足之处:一是所研究的“全流通”发行具有一定的条件性与限制性,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全流通”,是“有限制的全流通”,与国际IPO定价原理与方法存在一些偏差。二是没有给出一、二级市场各个影响因素一个量化的权重,尤其是行为金融方面的影响因素权重。
第三,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的领域与方向:模糊优化定价方法与行为金融分析方法在IPO定价中的应用还不是很完善,有待于深入挖掘与细化。总之,我国较高的IPO抑价是由一级发行市场、二级流通市场各种因素共同促成。在一级发行市场上,保荐人出于避免发行失败、保荐风险以及法律风险考虑,倾向于压低新股发行价;而发行人由于存在心理偏差,在发行价低于其内在价值的前提下,发行人往往偏离发行受益最大化目标,比较容易忍受IPO抑价发行(相对于流通市场均衡价格)。在二级发行市场上,IPO上市首日收盘价反映了投资者对新股收益的乐观情绪,其股价被高估,再加上基于行为金融视角的投资者存在的心理预期、估值判断、非理性行为以及“打新效应”、“羊群效应”,促使上市首日收盘价被大幅炒高;而且,作为保荐人,为了避免承销风险,存在承销商“托市”、“保荐人声誉”等行为,导致IPO抑价现象更加明显,长期缺乏效率。因此,应积极从一、二级市场各个IPO定价影响因素共同着手,寻找降低抑价率水平的政策与对策,促使IPO定价逐步走向合理化,最终提高IPO定价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