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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是指一个国家为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在金融机构发生支付危机或破产时,对存款提供的全额或限额保护的机制,它使金融风险在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三方面都有可靠的物质保障及相应的法规措施。存款保险制度最早产生于美国19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20世纪三十年代,席卷全球的经济衰退所触发的金融危机,使得世界金融业的稳定局面再一次被打乱。当时,美国银行纷纷倒闭,整个金融体系几乎瘫痪,严重损害了存款人的利益。在这之后,美国政府为了稳定金融秩序,于1933年6月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成立了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联保公司FDIC),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在美国成立。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来,许多亚洲国家也开始重视存款保险的风险防范措施,纷纷建立或完善存款保险制度。亚洲金融危机虽然没有波及到我国,但是这并不代表我国金融体系是健全的。近年来,我国市场上金融案件也频频发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市场紊乱。然而,我国一直以来,都实行政府担保的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政府为银行的破产买单,这样既给政府带来了极大的财政负担,又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不利于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所以我们呼吁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诞生。目前,全球已经有70多个国家和地区先后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其中美国和德国成为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和演变的主要代表国家。本论文在第二章会详细介绍美国和德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和主要经验,对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一个良好的借鉴。
任何一种制度都不是完美无缺的。存款保险制度最大的缺陷就是其无法摆脱的道德风险问题。道德风险(Moral Hazard)是指在委托-代理关系中,代理人往往会采取有利于他们自己、却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动而带来的风险。这种风险的存在是由于经济活动中“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本能所决定的。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机制,因此,其难以逃避道德风险问题的严重冲击。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和运行偏差以及其外部环境的不完善都将会导致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倾向更高,从而又进一步降低了存款保险制度带来的金融稳定局面。因此本论文的目的就是,在我们呼吁和提倡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同时,如何正确地设计和运行适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以及如何完善外部环境来支持存款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进而在最大程度上防范道德风险,减轻道德风险对社会的冲击。
本论文首先对存款保险制度及其道德风险的基本原理进行了阐述,从理论的角度分析了目前国内外存款保险的现状,接着又从银行、储户、监管者自身三个方面论述了道德风险在存款保险制度下的具体表现:一是在存款保险制度的庇护下,银行意识到存款人的挤兑威胁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削弱,倒闭的风险减小,因此,出于冒险动机,便会倾向于选择风险更高、利润更为丰厚的资产组合,使得银行内在的脆弱性不断加剧;二是由于存款保险的存在,储户放松了其对银行的监督和选择,这样也就放松了对银行的外部监管,加重了道德风险产生的因素;三是从监管者自身的角度,阐述了在存款保险这一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中,监管者出于免责的考虑,放松监管而产生的道德风险。之后,又引入了一个简单的两时期静态模型来阐述,如何设计得当的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有效地控制道德风险的发生。本文还列举了美国、德国、日本三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经验,经过分析,对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提出了重要的借鉴意义。
通过前面章节的理论现状分析,第三章首先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分析了我国的现实情况,并阐述了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一是减轻政府负担的需要,我国一直以来实施的都是由政府买单的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这不仅加重了政府的负担,而且对银行业的竞争发展埋下了不利的因素,为滋生道德风险打下了伏笔;二是完善货币调控机制的需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将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部分地从央行剥离出去,可以保证央行执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起到维护金融安全的作用;三是有效监管的需要,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分担银监会的部分金融监管职责,对被保险银行的具体业务进行监管,这作为金融监管的补充手段和重要的信息来源,有助于金融监管水平的提高。其次本文主要从存款保险、最后贷款人和监管者的角度来分析和探讨了目前道德风险在我国的具体表现。
论文的第四章首先阐述如何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以及如何有效防范道德风险问题。在如何构建存款保险制度方面,论文经过论述而得出以下结论:一是从组织形式上来讲,我国建立存款保险机构应该由政府出资创办,同时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出资参与,这样既可以减轻政府的负担,又可以增强投保银行和广大储户的信心;二是从投保形式上来讲,我国宜实行强制性投保,进而降低道德风险发生的概率;三是存款保险的费率应该采取差别费率制,由前面的论述可知,差别费率更能减小道德风险带来的负面冲击;四是存款保险的性质应该是以保护广大小额储户为初衷,进而维护金融稳定及社会安全;五是存款保险的资金应主要来源于投保金融机构缴纳的存款保险费,同时政府给与必要的补充。其次,借鉴发达市场的先进经验,本文对如何有效防范道德风险提出了对策建议,主要从提高银行自身的竞争力和资本充足率,完善存款保险制度、最后贷款人和银行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监管机构的约束激励机制和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探讨了防范道德风险,维护金融系统安全的政策措施。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采用定性和比较的研究方法,从存款保险及其道德风险的基本原理出发,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的先进经验,系统分析了存款保险及其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存款保险制度及其道德风险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和探讨,根据研究分析的结论提出了我国构建存款保险制度的思路和有效防范道德风险的对策,对我国即将建立的存款保险制度起到了一定的借鉴作用。本论文的不足之处是因缺乏相关数据,而没能对我国存款保险及其道德风险问题进行定量上的分析,因此在我国存款保险及道德风险的定量研究上有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