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社会管理创新对于我国的反恐立法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本文拟通过探讨我国面临的恐怖主义威胁、国内的反恐实践与立法现状以及国外最新反恐立法动向,结合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社会实践,对我国反恐立法进行深入研究。笔者认为,社会管理创新不能忽视国家安全及反恐工作,反恐工作可以通过社会管理创新的得以深化。通过社会管理创新,充分调动社会因素参与反恐工作,是有效应对恐怖主义威胁的必由之路。因此,有必要将反恐与社会管理创新结合起来,使二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实现良性互动。第一部分是概述。主要介绍了反恐立法问题研究的背景、研究的目的,并对我国反恐工作实践及反恐立法予以梳理和总结。本部分主要介绍了我国的反恐实践与反恐立法的现状,同时指出我国反恐立法与反恐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反恐立法方面的主要问题是,我国现阶段的立法主要集中在制裁法方面。对于预防法、处置法、恢复法很少涉及;对于预防法,也仅仅体现在行业防范、边境防范、人员防范、物品防范等方面。在反恐实践上主要表现在对于恐怖主义犯罪事前的防范、事后的恢复上不够重视,投入的力量不足。第二部分是9.11事件之后的美、俄反恐立法及启示。该部分主要是通过对美国和俄罗斯的反恐立法的研究了解国外最新反恐立法的基本概况以及美国、俄罗斯反恐立法对于我国反恐立法的启示。第三部分研究社会管理创新视角下的反恐与反恐立法问题。社会管理创新视角下的反恐立法涉及三个层面的内容: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恢复。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社会管理视角下反恐工作的参与主体、反恐立法的原则与方法、反恐立法的内容等问题。在社会管理创新背景下,反恐参与主体应当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将大量基础性的、非专门性的工作通过社会联动来实现,反恐工作的触觉延伸广泛,使专门反恐工作与社会反恐的双轨制通畅运行,从而建立集中式与分散式相结合的主体协作模式。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反恐立法的管理客体,主要应当包括:对人的管理、对物的管理、对情报信息的管理、对组织的管理等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