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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与经济的结合已成为当今世界最引人注目的现象之一,而文化产业,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朝阳产业”,也日益成为现代经济的重要支柱。纵观世界各国,大都把发展文化,尤其是发展文化产业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且予以高度的重视。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有着深厚文化底蕴和优秀文化传统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文化产业的发展更是一个必须进行深入探讨和全面分析的重大现实问题。
要推动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便是通过财政来引导和促进。所以,就必须从财政学的角度,对新形势下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并通过这些分析研究,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树立起符合实际的战略性的把握与判断。而文化产业在中国出现的时间比较晚,无论是产业形态、产业结构,还是产业组织、产业政策都还不够成熟,在宏观调控、产品提供及产品消费方面也都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不足。那么,如何科学地界定文化产业的内涵与范围?如何分析与把握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特点和优势?如何正确认识与判断我国现阶段文化产业的形势和状况?如何借鉴国外文化产业发展的先进经验,通过财政来推动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对这些问题都有必要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总结:一方面,能通过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加深对公共政策理论的认识和把握;另一方面,有助于进一步思考制定相应的财政税收政策促进文化产业繁荣兴盛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因此,对发展中国文化产业进行财政学视角的研究,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是一个非常值得深入探讨的选题。
本文建立在将“文化产业”定义为“一种依托于文化资源,以生产和提供文化产品为主要活动,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并能同时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新型产业”的基础上,通过分析文化产业的特征以及其在中国的比较优势,进一步发掘出发展文化产业在增强国家综合国力、配合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国民经济新增长点、扩大社会就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以及成为对外贸易新领域和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突破口等方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要从财政学的角度来系统理解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就必须分析文化产业发展与财政的内在联系。基于公共财政、公共产品与外部效应的视角,可以得出文化产业与政府提供之间关系;基于财政在社会再生产中的地位的视角,可以得出文化生产、文化交换及文化消费与财政分配之间的关系。而文化产业发展与财政之间这种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将成为后文研究相关财政政策和财政手段的理论基础。
接着,文章结合现实分析,通过仔细梳理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沿革和发展趋势,可以看出,文化产业在我国的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与广阔的发展前景,但由于中国文化产业的起步时间较晚,加之理论研究不足、实践经验不够,在发展中仍然有着许多不足之处。在政府对文化产业的宏观调控方面,存在如下问题:第一,产业整体发展不平衡;第二,缺乏统一完整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第三,文化产业管理的方式和手段存在弊端;第四,文化基础设施薄弱;第五,对外文化贸易中话语权和定价权的缺失。在财政对文化产品的提供方面,存在以下问题:第一,规模较小,质量偏低;第二,政府对文化产业的投入不足,产业政策的保护、扶持力度偏弱;第三,缺乏健全的投融资体系;第四,产业基础薄弱,社会化、产业化程度低;第五,市场运行机制弱,价格体系不合理;第六,文化产业领域资源浪费严重,效率低下。而在财政对文化产品的消费方面,则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文化产品消费市场有待进一步繁荣;第二,区域间文化消费不平衡;第三,群体间文化消费非均衡。因此,要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就必须重点解决好以上三个方面的问题。
最后,在研究通过财政促进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方法时,本文首先分析借鉴了文化产业发达国家的相关规定及做法,继而得出了国外经验对我国实践的启示:第一,加大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第二,建立科学规范、协调高效的文化管理体制;第三,制定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合理规划文化产业发展布局;第四,实行投资主体多样化,建立多渠道融资机制;第五,走集团化的道路。然后,通过进一步确立借由财政促进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原则与总体思路,在坚持市场调节与财政调控相互配合,坚持文化产业发展状况与社会全面发展相一致,坚持利益需求、发展速度与整体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基础上,针对政府对文化产业的宏观调控、财政对文化产品的提供以及财政对文化产品的消费三个方面,提出以财政推动的具体办法。在政府对文化产业的宏观调控方面,财政应该着力解决的问题有:第一,培育文化市场与建设文化产业基础设施;第二,扩大文化市场准入制度;第三,优化财政对文化产业的支出结构;第四,建立文化产业园区;第五,对文化产业进行适度整合并优化其资源配置;第六,加快建立大型文化企业集团的步伐。而在财政对文化产品的提供方面,应该注意区分文化产品的性质,并依据其不同性质进行方式不同的营运,通过财政预算、财政补贴、文化专项扶持基金的设立、税收减免及资助性信贷政策等手段,鼓励和刺激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提供。最后,在财政对文化产品的消费方面,通过规范的经济计量分析,得出影响文化消费的主要因素,进而寻求出财政在此方面发挥作用的最优方式一一引导,即政府可以通过一些财政政策和财政手段,来培养人民文化消费的习惯,并且指导大众文化消费的方式,例如,文化采购制度就是一条很好的途径。但这种引导作用只能局限于对市场行为的辅助调节,而绝不能越矩成为主导控制的力量。
总的来说,本文在深化文化产业的理论探讨与发展文化产业的实践研究方面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和作用,并且努力尝试着进行了一定的创新。在对于本身就处于边缘领域的交叉学科—“文化产业”进行财政学角度的审视和分析时,不仅从广义上界定了“文化产业”的覆盖范畴,使之更加丰富与完善;而且从财政学的相关经典理论出发,分别从公共产品与文化产业的关系角度以及文化产业与财政分配的关系角度,紧密结合实践中的具体情况,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及有关政策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拓展和深化了文化现象所蕴含的经济内涵,也充分体现了理论解析的深度;还创造性地引入了定量分析模型,就文化产品的消费情况进行了准确性较高的计量回归,突破了一直以来在文化领域的经济研究中一味采用定性分析的传统模式,使得出的结果与结论更加科学可靠。当然,由于作者水平有限和客观条件的限制,本文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文化产业覆盖面广、归纳难;相关数据收集困难以及系统性产业调研不足等方面,也恳请各位读者看后提出宝贵的意见,以便日后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