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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订餐也迅速兴起,其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新型经营模式,越来越受到公众的青睐。同时,其食品安全问题也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相对于传统实体餐饮店的监管,网络订餐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其食品安全的监管也存在着较大的难度。目前,政府部门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出台了相关的措施,但从总体来看,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政府监管还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具体的监管过程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作为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以广州市为研究个案,通过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及访谈法对当前我国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情况进行归纳与分析。探寻完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工作的措施,能够促使政府更好地履行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本文以广州市为例,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工作进行研究与分析,发现当前存在以下问题需要完善:一是网络订餐整体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二是监管过程存在盲区;三是超负荷超范围供餐仍有存在;四是第三方平台监管参与度有待加强。探究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具体表现在:一是网络订餐法律法规发展相对滞后;二是网络订餐要求的监管环节增多;三是网络订餐信息的不对称较严重;四是网络订餐监管资源配备不足;五是网络订餐的社会监督不积极。针对上述问题及原因,本文提出广州市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思路建议:一是完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具体为严格执行入网食品经营者准入制度;健全第三方平台管理机制;建立送餐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二是加大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具体表现在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三是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技术体系建设。主要是构建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体系;推进网络餐饮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建立食品信息追溯系统。四是打造多方协作的社会共治格局。具体是加强与第三方平台的监管协作;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效率;推进内部人员爆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