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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制定了中小学校长的任职资格标准,要求实行校长职级制改革,积极推进校长专业化,提高学校管理水平。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校长的管理一直借用行政人员的管理方式,实行校长行政级别制管理。新形势下,校长行政级别制的管理方式已不符合中小学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不利于促进校长职业化、专业化发展,也不利于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校长职级制改革势在必行。校长职级制是一种新型的校长管理制度。校长职级制根据校长专业发展程度的差异,对具备不同德望、知识、能力、业绩的校长进行科学分类,从横向上将校长与教师、学校内部的行政管理人员以及行政机关公务员进行区分,形成独立的职务体系;从纵向上划分为若干等级,形成一定结构和跨度的职业阶梯,对不同等级的校长实施不同管理方式。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推行对于加快校长职业化、专业化发展,促进教育家办学,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始于1993年,20余年来我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运用访谈法、文献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我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进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校长职级制改革仍然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主要表现在:部分利益主体对职级制改革存在抵触情绪;相关配套制度供给不足;政府权力下放不到位;校长职级制本身存在着一定的制度缺陷等。分析其中原因不难发现,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进展不利,既有职级制改革路径选择方面的原因,也有国家层面支持力度不足方面的原因;既有校长群体对职级制改革认可、支持不足方面的原因,也有职级制改革缺乏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方面的原因。为了保障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顺利开展,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坚持自上而下的改革路径;其次,加大国家对职级制改革的支持力度;再次,保障校长群体的相关利益,调动校长群体参与职级制改革的积极性;最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加校长职级制改革的社会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