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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2年底开业营运的轮船招商局,是近代中国第一家以西方股份制公司为学习对象,通过“招商集股”这种方式而筹集资金兴办的新型股份制企业。此时股份制已在西方以法律的形式被确定下来,而中国并不具备产生股份制的条件,它的诞生并不是源于自身资本主义经济的充分发展,而是“移植”和“嫁接”的产物。因此,近代中国股份制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明显不同于西方近代股份制的特点,如“官督商办”制度、“官利”制度等。这主要是由于中国早期股份制企业倡办者在制度引进过程中为适应中国现实国情而进行的制度创新,正是这种创新使得一种西来的先进制度能克服种种的压力和阻碍并在中国的土地上茁壮成长。本文以轮船招商局为切入口,从点到面来分析股份制产生初期的特点以及“移植”后传统与现代的融合及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