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背景:我国的药品费用作为卫生总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占到卫生总费用的40%以上,这一比例远远高于其他国家。为了限制药品费用的进一步上涨,政府将药品最高零售限价政策作为了药品价格管理的重要手段;过去的15年间,已经先后发布了30轮药品限价政策;但是每次限价政策发布之后,都会有大量关于限价药品从市场上消失的新闻报道,进而形成这样一种看法:药品限价政策导致了药品消失。对于这一问题,目前已有的文献大多从医院角度入手,研究限价政策对药品价格以及医院用药量的影响,而从药品生产环节进行探讨的研究相对较少。目的:从药品销售量角度入手,应用中断时间序列模型,系统研究药品最高零售限价政策实施前后心血管药物药品销售量的变化,探讨限价政策对销售量产生的影响,为完善药品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提供实证依据和决策参考,同时探索中断时间序列研究在相关领域的应用。方法:选择心血管药物作为研究对象,2001年12月和2006年12月的限价政策作为干预措施,运用中断时间序列模型对限价前后16个季度的销售量进行分析,得到第16个季度销售量的拟合值和估计值,其中拟合值表示在限价政策影响下的销售量,估计值表示假设没有限价政策影响时应该达到的销售量,比较拟合值和估计值之间的关系,计算得出销售量变化百分比,进而分析限价政策所产生的影响。结果:2001年共有限价药品68种,未限价药品351种,分别由56个药厂生产;2006年共有限价药品249种,未限价药品674种,由141个药厂生产。两年的药厂分布情况相似。2001年,分别有14.7%的限价药品和15.4%的未限价药品从市场消失,2006年,对应的比例为15.3%和18.0%。2001年限价药品平均销售量上升了38.07%,未限价药品平均上升了13.97%,但二者之间并无统计学差异(p(▏T▕>t)=0.4228,95%C1);2006年限价药品销售量平均上升45.62%,未限价药品平均上升34.78%,二者之间同样没有统计学差异(p(▏T▕>t)=0.6095,95%CI)。在两次限价政策中均被纳入限价目录的40种药品中,18种药品先后出现不同的变化趋势。结论:药品消失的现象确实存在,但只是个别现象;心血管药物的销售量变化与限价政策之间没有必然的相关性,限价并不意味着销售量下降,未限价也不意味着销售量上升;药品销售量的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更多地表现为药厂的个体行为;媒体的报道有一定的误导,使人们产生了限价导致消失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