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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人口老龄化压力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环境日益复杂,政府“单一”治理模式日渐式微,由此,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已成为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趋势。养老服务是关系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及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石,那么如何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有效性,进而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则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本研究基于当前学者研究的理论基础,采用福利多元主义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协同治理理论,以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体与客体调研数据为支撑,并结合比较分析、问卷调查、访谈、社会网络分析及统计分析等研究方法重点研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现状,由此分析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问题及成因。在此基础之上结合协同治理理论,分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对其中所涉多元协同主体进行角色定位,进而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协同治理机制。最后从政府职能转变、创新合作方式、完善法律保障体系这三个方面提出协同治理视域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策略。
针对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政府职能越位”、“社会组织缺乏参与积极性”等问题,本研究基于协同治理理论发现,政府应将“单一”治理思维转变为“多元共治”,加强与多元主体之间的相互合作。同时在彼此的协作中明确各主体职责,政府承担政策制定与行业监督的职能,除政府外的参与主体承担中介载体职能,第三方力量承担监管职能,由此从形成机制、过程机制、保障机制三个方面构建协同治理视域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治理机制。为了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协同治理视域下的有效发展,首先,政府应当加快职能转变,积极培育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激发社会主体参与的活力。其次,大力创新社区居家养老多元主体合作方式,整合及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源,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有效性。最后,政府完善法律保障体系和协同监督机制,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行之有效。
本研究基于当前学者研究的理论基础,采用福利多元主义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协同治理理论,以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体与客体调研数据为支撑,并结合比较分析、问卷调查、访谈、社会网络分析及统计分析等研究方法重点研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现状,由此分析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问题及成因。在此基础之上结合协同治理理论,分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对其中所涉多元协同主体进行角色定位,进而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协同治理机制。最后从政府职能转变、创新合作方式、完善法律保障体系这三个方面提出协同治理视域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策略。
针对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政府职能越位”、“社会组织缺乏参与积极性”等问题,本研究基于协同治理理论发现,政府应将“单一”治理思维转变为“多元共治”,加强与多元主体之间的相互合作。同时在彼此的协作中明确各主体职责,政府承担政策制定与行业监督的职能,除政府外的参与主体承担中介载体职能,第三方力量承担监管职能,由此从形成机制、过程机制、保障机制三个方面构建协同治理视域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治理机制。为了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协同治理视域下的有效发展,首先,政府应当加快职能转变,积极培育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激发社会主体参与的活力。其次,大力创新社区居家养老多元主体合作方式,整合及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源,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有效性。最后,政府完善法律保障体系和协同监督机制,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行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