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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以及人权等领域的仲裁透明化成为了无可争议的事实,仲裁的保密性不再是不可动摇的根本。国际投资仲裁透明化的改革引人瞩目,是国际仲裁领域透明化进行得最为完善的领域,可以以国际投资仲裁为例,对国际仲裁透明化的起源、概念、主要内容以及透明化的意义进行论述。CAS作为处理体育纠纷的“世界最高法院”,以CAS为研究对象论述国际体育仲裁的透明化具有现实意义。国际体育仲裁进行透明化具有必要性,CAS为扩大自治权而凸显的司法化趋势对程序正义的要求、CAS独立性的缺乏是CAS透明化的主要原因;而体育仲裁高时效性要求可能导致的弊端,以及潜在当事人对裁决获取的需求等体育仲裁的特殊性也决定了透明化是体育仲裁的必要条件。CAS的上诉程序是CAS的核心,上诉仲裁与国际投资仲裁具有相似性,二者的当事人地位不对等、仲裁主题的非私密性以及裁决的公益性说明了 CAS透明化的可行性。以CAS《与体育相关的仲裁法典》及《奥林匹克运动会仲裁规则》为例,CAS透明化的表现集中体现在仲裁员名单的公开、仲裁程序的公开透明以及上诉裁决的公开。仲裁程序的公开体现在上诉程序启动的公开、第三人参与仲裁、合并仲裁以及仲裁辅助人士的介入四个方面。尽管CAS规定了相应的透明化条款和机制,但仍存在着如仲裁员信息公开有限、上诉庭审未公开以及上诉裁决公开有限三大问题,为完善CAS的透明化,除了针对性的解决上述问题之外,公开ICAS遴选仲裁员的过程、完善首席仲裁员的指定方式、公开CAS各种决定的理由以及建立当事人仲裁反馈机制可以有效的提高CAS程序的透明化,平衡CAS重实质文件的公开而轻程序公开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