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论文立足于对近10年来北京近郊城市化过程中产生的失地农民再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进行论述,分析近郊由于国家征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公益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等一些项目建设;政府要求农民在集体土地上进行绿化;乡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产业建设三种形式导致农民失地。由于现行政策对土地的多重功能考虑不够,失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的资金渠道单一,城乡统筹发展考虑不够,对经济、社会的变化没有留下充足的应对空间四方面不足造成失地农民再就业困难和社会保障不健全。 从北京现实发展实际出发,提出建立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就业新机制,多层次多元化的培训机制,扶持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制度三种措施来促进和实现失地农民再就业。为有效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并能有效实施运行,在重新明确保障对象、资金筹措两个基本要素基础上,本着以人为本、提高失地农民的竞争力的理念,提出一是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二是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责任,建立政府、集体、个人三方负担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的资金筹集渠道,二是建立失地农民法律援助、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机制,四是在建立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多元化的医疗保障制度、适当水平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就业培训和社会服务的保障制度四项制度的同时辅之建立较为完善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法规体系和支撑体系。 通过制度体系框架的构建,归纳出北京近郊区失地农民政策问题解决的思路。即政策的制定应本着“低水平、广覆盖、有弹性”的原则,以最低生活保障线为底线,整合多元福利;以医疗、养老等为重点,整合多层次需求;以服务保障为基础,整合资金、设施、机构、制度等多方面保障;以就业为基础,整合培训、教育、法律援助等多种资源;以制度创新为基础,发挥政府作用和市场力量,整合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 最后,在研究北京近郊城市化失地农民问题的基础上,对金融行业在支持失地农民再就业中的作用,政府在构建和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中应起的主导作用作了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