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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亚古典文学史当中,梦既是核心母题中的一部分,也是十分重要的想象力的源泉。以梦为题材的民间故事通过梦这一题材将人的愿望以文学的方式呈现出来,其中不乏会蕴藏人类最底层的意识。本文通过考察在以《调信民间故事》为背景的李光洙的《梦》重新被申相玉导演和裴昶浩导演以电影《梦》的形式所传承的过程中,不仅是带有原著的迹象,而且在互文性方面,其媒介间互相变换所伴随的其各自独有的美学价值。考察小说与电影之互本性的研究应归结于媒介转移中所呈现出来的美学价值。因此,在互文性方面,以现代媒介作为手段的文学作品的收容应也着手研究根据媒介特点所引起的表现方式上的差异和基于时代性的主题性美学。基于此,本文意在考察古代民间故事先被重新创作于现代小说,既又通过现代媒介的电影的收容方式,根据媒介特点所引起的表现方式上的差异和基于时代性的主题性美学是经历着怎样的变化及导演所试图的主题美学是怎样形象而生动地传达到的。《调信民间故事》的结构着眼于梦这一题材,在小说与电影中所呈现出来的共同的特征是幻梦结构。李光洙的小说《梦》是以《调信民间故事》为背景,以佛教世界观为投影,描述着自己过去亲日行迹的罪意识。由此可知,他是想以梦这一题材将自己的意识投射到作品当中,以此来吐露其心理负担与矛盾,有意通过自己的治愈与辩解追求自身的解脱。因此,他以幻梦结构创作小说,将梦中生活描写为噩梦,但噩梦终究是要苏醒的。第三章阐述小说在被搬到大荧幕时的表现手法和主题美学与媒介特点和时代的关联性。第三章的第一小节通过考察小说的叙事美学和电影的影像美学在小说的叙事形态转化为电影的影像美学时,因体裁的不同所伴随的审美体验效果。第三章的第二小节重点阐述在小说与电影中所共有的题材和人物形象,根据各自所不同的媒介特点收容和表现的情况。小说是将口碑传承的民间故事应用于作品当中,而电影将此母题通过象征性表现方式传达其意义;既也通过叙事结构的转换变化人物,这是根据当时的电影创作环境和时代的要求,导演有意为之。即根据当时的社会情况而兴起的电影产业、观众的行为和观众逐渐成为更重要的考虑因素,依据观众所期待的刺激、暴力及充满视觉冲击的口味,变换题材与人物。第三章的第三小节通过考察媒介转移过程中所呈现出的主体美学的变换情况,可知作者是有意遵循民间故事中的主题意识,而非原著中的主题美学。小说原著是反映李光洙个人的内心世界,而电影并非需要这一部分。最后结论部分综合考察在小说被搬到大荧幕的过程中,在电影这一媒介所特有的商业性和导演个人的艺术性形象过程中所体现的后现代主义因素。如果将影像化的作品看作是反映导演的看法或时代的意识形态的话,小说元素的收容在互文性领域的收容和变换的过程中,不单单是作品的收容,更是全社会所共有的变化融入在作品当中。因此,在后现代时代创作出的裴昶浩的电影《梦》是具有后现代主义元素的。当小说被拍成电影的时候,两者之间的差异并不只是在表现手法上,而且还在改编小说的导演的意图上。导演的意图也与他所生活的时代紧密相连,因此伴随着故事、人物的变化,最终导致故事与主题美学的差异。通过上述研究,考察出以民间故事为首带有互文性的小说创作的背后,是伴随古代文献民间故事的传承母题收容和通过借用民间故事性叙事所表现出的作者的意图。论述这些作品在重新被拍成电影的过程中,导演是在时代的步伐中,以其主观的作品解释和意图来体现主题美学时,文化艺术和商业性之间的关联所伴随的作品的不同。以此来论证一部作品问世时,是受其它作品中的间接体验、文化背景和通过不同的艺术观点所持有的作家的心理意识的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