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由于历史、自然条件等原因,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存在很大差距,成为提高我国综合国力的严重障碍。我国现行的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着诸多缺陷,制约着这一制度有效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只有继续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才能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地区社会进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 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章绪论。简单介绍我国转移支付制度对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意义、在民族地区实施的情况,引出本文写作的目的。 第二章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基本理论。财政转移支付是一国基于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能力与支出的不一致,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为目标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均衡制度。财政纵向不平衡和横向不平衡是该制度形成的主要依据。我国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经历了财政补助时期、财政补助递增时期、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三个时期。 第三章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形成依据的分析。简要考察美国、日本、德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后,详细分析了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形成的依据,包括理论依据、现实依据、法律依据、政策依据、经济依据、财政依据。 第四章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该部分析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的现状,找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五章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发展趋势及完善思路。在简要论述美、日、德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启示后,详细阐述了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发展趋势,认为随着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推进和加强,国家对民族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会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方式更加科学;转移支付形式将会调整,结构更加优化;民族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将进一步法制化。之后,本部分还提出完善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若干思路,主要包括明确转移支付目标、指导思想、原则;规定科学的计算方法;完善省以下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分税制;建立利益激励机制,推动同级政府的横向转移支付;对民族地区实行一些特殊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