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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是由普通本科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本科层次高等教育机构,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独立学院对实现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鉴于独立学院自身的特点和属性,以及我国公共财政的职能规定,我国政府有义务对独立学院的发展建设投入力量,尤其是公共财政的投入必不可少。从我国1997年最早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到2003年的专门针对独立学院创立条件和专业设置的《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再到2008年教育部下发的第26号令可以看出,我国政府对独立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持不断的重视态度。对独立学院的校舍投建、师资建设、学生事宜都予以扶持。但是,由于在管理体制和形式上独立学院与我国普通民办高等学校相近而不相同,没有现成的模式和规律可供遵循和研究,使得在独立学院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研究就对独立学院的认识偏差、法律体系有待健全、监督机制缺位等方面,阐述了我国目前公共财政扶持独立学院受到阻碍的因素。随后针对目前公共财政扶持的困境,借鉴了美国、日本两国公共财政扶持私立学院发展的经验举措。同时,还深入发掘了我国部分省市在对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扶持措施方面的可取之处,构建了公共财政扶持独立学院发展的政策体系。其中,着重以师资队伍为抓手,详细论述了公共财政如何通过解决师资队伍建设这一瓶颈问题,从而实现扶持的可操作性,使得公共财政扶持面临的困境得以破解。本研究通过相关文献分析,在界定独立学院的经济属性、市场失灵、政府公共职能等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通过借鉴美国、日本国家以及我国部分省市的先进经验,归纳总结值得推而广之的公共财政扶持独立学院的做法。采取实地调查,深入走访独立学院管理者和师生等方式,搜集第一手资料,总结当前公共财政面临的困境。最后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从政策层面提出解决公共财政扶持独立学院问题的方法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