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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协同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面向未来打造新的首都经济圈、推进区域发展机制创新的需要。而京津冀协同发展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移、生态建设、城镇化等方面都离不开金融支持,这需要动员三地金融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加强金融合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贡献力量。但长期以来,京津冀区域金融一体化发展缓慢,不利于金融资源的跨区域流动和统一金融市场的形成,不利于京津冀区域的协同发展。国内各经济区相比,长三角地区的金融一体化水平处于领先地位。因此本研究以京津冀与长三角区域金融一体化的比较为出发点,首先介绍了研究背景以及相关的理论基础,然后对京津冀和长三角区域金融一体化水平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定性分析主要比较了政府和监管机构对区域金融一体化水平的推进以及各区域内金融机构的合作,定量分析采取了价格法和储蓄—投资模型两种数量分析方法加以说明。价格法采取了“一价定律”考察京津冀区域与长三角区域银行贷款利率和贴现转贴现利率水平,储蓄—投资相关性检验考察了京津冀区域及长三角区域各自储蓄和投资之间的依存关系,均得出京津冀区域金融一体化水平较低的结论。进而挖掘出京津冀区域金融一体化水平较低的原因包括区域内金融发展水平差异、行政区划壁垒、利益协调机制缺失以及现行金融业管理机制不合理等方面,最后提出合理分工定位以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制定覆盖全区域金融合作规划、建立长效利益协调与共享机制、搭建信息沟通平台促进区域金融协调监管以及坚持市场主导并促进市场完善的政策建议。本研究成果可以为在协同发展大框架下推进京津冀金融一体化提供理论支持,为京津冀三地金融管理部门协调工作提供帮助。对提高京津冀金融一体化水平,更好的服务于经济一体化,全面推进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