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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要征收物业税,物业税要对物业本身的价值课税,即对物业税本身的价值定期进行评估后,用评估的价值乘以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物业税税基的确定,而物业税税基的评估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批量评估。本文借鉴国外在税基评估理论和实践领域取得的成就,结合中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研究我国开展税基评估的评估主体、客体、价值类型等;此外本文着重介绍了国外在税基评估领域中普遍应用的方法——批量评估法,并且对这种方法在我国应用的难点进行了分析。本文运用批量评估的方法原理和主要的操作步骤,建立批量评估模型,通过经济意义检验、拟合优度检验、F检验,验证批量评估模型成立。之后,另外选取类似数据,代入模型,可迅速得出评估结果;通过比率分析,得出误差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因此,对于与模型中的房地产相类似的房地产,可运用该模型迅速的得到评估值,为我国税基评估及具备共性的大批量资产评估提供借鉴。最后提出我国应用批量评估方法的配套措施,为批量评估方法在我国的应用提供了政策建议。在研究方法上,本论文主要运用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法和比较法。本文在对批量评估方法的应用条件和步骤进行分析后,通过实例说明了本文介绍的理论和方法应用,将税基评估的理论和实践结合在一起。另外本文多处运用了比较法,如税基评估与资产评估的区别;单体评估与批量评估的对比分析等等。通过本文的研究,一方面,笔者提出将税基评估中心作为税基评估主体;将所有城镇中用于居住用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商业房地产和工业房地产等作为税基评估客体;将税基评估市场价值作为税基评估的价值类型;另一方面,方法上提出批量评估方法在我国运用过程中的可行性及难点问题,针对参数量化和取得数据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为批量评估方法在我国运用提出了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