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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导致了自然生态环境的急剧恶化,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为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编制出台了《全国主体功能区划》,提出“重点生态功能区”,并明确了青藏高原极其重要的生态地位。然而作为国家生态安全格局重要组成部分,青藏高原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当地小城镇的建设发展现状并不能符合国家“生态屏障”的定位。本文将立足于青藏高原藏族聚居小城镇的发展现状,以解决小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为目标,以城镇总体规划对《全国主体功能区划》的应对与落实为媒介,对基于重点生态功能区要求的高寒藏区小城镇的规划策略进行深入的研究。首先,通过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相关解读以明确其内容及要求,结合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内的高寒藏区小城镇相关情况的整理和分析,总结出该区域背景下的小城镇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参考生态小城镇相关理论及相关评价指标体系,结合高寒藏区的地域民族特色,分别从定性与定量的角度提出符合重点生态功能区要求的高寒藏区小城镇的规划建设目标,并构建适宜的评价指标。针对发展目标及评价指标,分别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研究能够符合重点生态功能区要求的高寒藏区小城镇的规划策略。宏观规划策略,从城镇规模和产业发展定位方面入手建立城镇和其区域生态环境背景之间和谐共生的关系;中观规划策略,通过城镇设计和总体规划的有效互动,结合对民族特色、高寒环境以及生态要求的考虑,使城镇总体规划布局能真正的体现其地域特征;微观规划策略,立足于地域环境,对城镇规划建设需要的生态低技术支持给予引导。本文基于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解读,从宏观层面到微观层面分别提出了应对于重点生态功能区要求的高寒藏区小城镇规划策略,使高寒藏区小城镇的建设发展能够满足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要求,进而解决城镇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并为小城镇总体规划对《全国主体功能区划》的落实做出有益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