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义就像普罗透斯的脸一样,让人难以捉摸。但正是人们对正义执着追求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冲突法作为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解决国际民商事纠纷的法律,也当以正义为追求目标。由于冲突法的特殊表现形式及结构特点,决定着它的正义表述方式的特殊性。本文首先对历史上的正义观念进行介绍,尽管正义观念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演变,却仍然存在着人类社会共同接受的正义观念,存在对正义最低限度的要求,更为重要的是,正义一直是人类社会美好的理想,正是人们对正义的不懈追求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促进自由、平等的实现,对于冲突法而言,法的价值追求更多地体现在对冲突正义和实质正义的理解和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上。文章阐释了传统冲突法追求的是法律适用过程中的确定性、可预见性,并最终实现判决的一致性,即传统冲突法追求的是一种冲突正义。然后评价了冲突正义的成就和缺陷。二十世纪冲突法革命在美国爆发,学者们纷纷对传统冲突法的缺陷进行猛烈的批判,追求实质正义是美国的冲突法革命中各种学说的共同特征。冲突法革命的理论虽然有利于案件实质正义的实现,但是也存在着矫枉过正的反面影响。所以,在冲突法革命的后期,它又开始向传统的冲突正义慢慢靠近,开始考虑两者的沟通与结合。当代冲突法正义理念的纵深发展集中展现为冲突正义与实质正义的有机整合,通过并依赖冲突正义以抵达和实践实质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