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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农村人口非农化速度加快,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不减反增,人均超标、闲置粗放利用现象普遍存在,集约利用潜力巨大。现有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方法多从自然、经济角度出发,采用人均法、户均法和闲置率法,忽略了人文因素和社会发展因素,测算方法单一,测算潜力值偏大且现实针对性不强。 因此,本文在分析挖潜路径及政策环境基础上,提出更为合理的基于不同挖潜路径及法规政策环境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方法,对实现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潜力,保障城镇建设用地的供应,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具有重大意义。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在分析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管控目标基础上,确定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潜力内涵应为在城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及布局优化大前提下,随着城镇化推进,通过合理布局引导农民集聚,并鼓励进入城镇定居的非农户退出现有宅基地等,使得特定时间点内农村居民点用地绝对规模减少,基本表征指标为通过挖潜可减少的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2)综合考虑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潜力释放基本路径及政策环境,提出基于不同挖潜路径及法规政策环境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方法,并提出理想状态、过渡状态和现实状态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潜力具体测算模型。 (3)对海宁三个典型村理想状态潜力、过渡状态潜力和现实状态潜力进行测算分析,结果表明基于不同挖潜路径及法规政策环境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方法更能真实反映研究区域集约利用潜力实际状况,能够更好的指导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挖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