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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础设施是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目前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方式主要包括:财政投入、金融机构投入、民间资本投入和农民投入,其中商业银行由于几年前的机构撤退导致目前面临县一级机构不全的问题,并且农村基础设施的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性与其经营上的营利性目标相左,因此并不能很好的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信贷支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受其所经营的业务范围限制,以及资金来源单一等原因,同样不能很好的承担起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任。农村信用社目前存在产权问题不清晰、历史包袱沉重等问题,并且在实际运行中已经具有了商业性金融的属性,因此在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信贷支持方面农信社也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而民间资本在进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时受到一定限制,且缺乏一定的引导,因此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涉足较少。农民由于自身积累有限,同样也无法承担起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任。本文在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概念及其融资方式进行简单介绍后,分析了山西省目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及问题。近几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山西省逐年加强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资,同时展开了很多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包括“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多项水利工程建设以及文化建设等,在这种情况下,山西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一定成就。但是从总体上看,山西省目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处于滞后状态,并且已经暴露出财政投资力度仍不够大、投资结构不合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财政支持方式单一等突出问题,严重制约着山西省农村经济的发展。本文将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方式分为直接投资、补贴投资和参照国外PPP模式的公私合营三种。基于目前山西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和问题分析,本文试图构建出适合山西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方式,探索如何在进一步加大财政直接投资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其他支持方式,包括通过财政补贴和财政与民间资本进行合营等方式,带动各种融资方式进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本文试图将各类财政支持方式与不同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匹配,以求更有针对性的、更有效率的提供农村基础设设施。本文认为财政直接投资方式应主要运用于类似公共产品的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同时应通过财政贴息方式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支持具有一定盈利性的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通过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农民自觉参与到事关农村长远发展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当中;另外可参照国外PPP模式,实现政府与民间资本的合营,共同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可重点偏向于有建设利润、可进行收费的一类农村基础设施。文章最后给出了一些山西省财政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对策建议,认为首先应注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同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不同,突出建设重点、分类推进,另外还应该进一步扩大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支持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最后在建设过程中还要注意财政资金的整合情况和具体使用情况,减少资金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