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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独立董事制度已经得到了世界范围内金融政策部门的推行和认可,但是关于董事会独立性的有效性问题——独立性是否提高绩效——仍然无法得出一致的理论和实证的结论。在中国证监会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实施了十年的今天,独立董事仍然没有摆脱“花瓶董事”的格局。因此,本文以揭开独立董事决策的“黑箱”为目的,试图从资源依赖理论和关系资本社会网络理论出发,从独立董事“愿意”(外部劳动市场约束)和”能够”(社会网络)这两个角度检验独立董事治理行为,寻求在激励不足的情况下,独立董事维护股东利益的行为动机依据;进一步验证独立董事对于公司价值的有效性。首先,本文对独立董事的相关文献研究进行了梳理,以期了解国内外当前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成果与现状。在此基础上,本文借鉴国内外学者的模型构建了影响独立董事监督职能的董事市场供给和董事社会网络两阶段动态博弈模型,通过理论证明外部市场与社会网络对独立董事履职的影响。之后,结合中国特有的独立董事披露数据、董事市场供给数据库和董事网络数据库三大数据库构成的2005-2011年我国沪深两市主板公司数据,研究外部董事劳动市场和董事的社会关系对独立董事异议的影响。另外,考虑到我国特殊的产权制度,研究对样本组按照实际控制人、行业性质、市场化程度分组回归验证。其次,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将由董事市场和董事网络解释的预测的独董异议的概率作为董事会独立性的工具变量,在解决董事会研究内生性的前提下,检验独立董事监督的有效性。研究发现,董事市场声誉机制的外部性激励了独立董事履职,但是社会关系网络的广泛性却放纵了独董的不作为。具体来说外部董事市场的完善是影响独立董事自身声誉与认真履职之间关系的重要因素,但是独立董事并没有依靠其社会网络关系获取制约的信息资源来实现更好地履职,董事网络的建立更可能是出于个人动机,而非组织动机。因此,独立董事供给市场的市场化程度有限,董事市场的声誉机制并没有起到约束独立董事的“走穴”行为,社会关系是目前影响中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决策中较为重要的因素。在进一步检验中国独立董事对公司价值影响的过程中,发现存在独董异议公司的未来市场价值更高,独立董事发表反对意见更可能作为一种信号,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未来价值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