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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目前对于“十七年”文学的研究力度比较薄弱,尤其对这一时期农村题材的作品研究得更是不够。个中原因主要是人们普遍认为这一时期的作品缺乏文学性和趣味性,政治意识形态色彩过于浓重。这种具有相当普遍性的理解尽管不错,但却明显存在着非历史主义的冷漠局限,忽视了这一时代文学与国家之间的特殊历史关系,从而也就忽略了前者为后者曾经作出过的巨大贡献。本文认为,“十七年”农村题材小说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应该怀着历史体谅与历史感恩的心态去对待它们;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重新发现它们所蕴涵的潜在价值,这种价值也许已不再是文学趣味性,但在文学以外的层面,它们却很有可能为我们提供一些令人惊讶的启示。基于此,“十七年”农村题材小说研究中存在着的滞缓问题,实际上不是文本本身的问题,而是属于研究者传统研究方法和学科视野方面的保守问题。本文从社会学角度进行的这次尝试性研究,正是为了寻求一种研究方法上的突破,它不仅可以开阔传统研究的理论视野,同时也可以从一个新的角度复活“十七年”农村题材小说的生命力。公私关系是中国历史上一直就没有消失过的一个政治话题和学术话题,特别是在“十七年”期间,由于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进程需要,公私之间进行了史无前例的激烈斗争。这种现实情状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私人生活,私人领域变得空前透明和狭小,个人变成了国家的个人,真正私人意义上的个人不断遭致着挤抑。本文将试图通过对“十七年”农村题材小说中私人生活的描述,从以下四个角度来进行分析:文本中对于农民家庭的描写,对于农民情感呈现方式的描写,对于农民生活空间的描写,对于农民疏离自我历史之态度的描写,探讨包括家庭与集体的关系、道德与政治的关系、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理想与现实的关系等内容,一方面让人们看到国家所代表的公共空间在那个时代显示出的无比魅力,另一方面也是要让人们明晓,这一空间对于私人空间的透支性占有,其实已经严重制约了个人人格的发育和成熟。而健康人格的缺失,是直接导致集体主义这一美好理想在后来愈发背离其初衷的一个关键原因所在。集体主义不应以牺牲个人的人格/个性品质为代价,自我是集体的形成基础,如果没有给予自我的充分尊重,集体只能成为不堪一击的空中楼阁。唯有合理认识到公私关系的辩证法实质,领悟到没有自我的无私的局限以及自私并非仅仅指向个人,它同时也可以指向集体,即集体之私这些问题,一个牢固的强大集体方有可能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