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作为不同国家(地区)间所发生的商品和劳务交换活动,是在现代国家形成基础上所产生的一种新的经济活动形式。由于每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工业化程度、经济结构、对外交往方式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各国在国际贸易舞台上所扮演的角色、发挥的作用、所处地位因此各有不同。在国际贸易的纵向发展过程中诸多不正义现象日益暴露,也直接催发了实现国际贸易正义的强烈期盼。国际贸易领域中的正义要求,就是要牵引和约束国际贸易行为和活动,使之趋之于善。它应以一种合理并且均衡的方式对国际贸易中的利益与责任进行划分,并且超越国家和民族的界限,以人类的整体利益为其终极归宿。国际贸易正义规导着国际贸易活动中效率和公平、合规律性与目的性、个体发展与全面发展的内在统一,从而实现国际贸易活动中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平等、良序和共生的内在要求。从国际贸易的所暴露出的诸多不正义现象及其所造成的诸多负面效应中,可以透视出正义应当包括以下四个价值维度:一,以尊重生命,消除贫困为基础。二,以实现效率公平的统一为标准。三,以机会均等,适度补偿为原则。四,以实现世界的和谐发展为价值圭臬。对正义的诉求并不意味着要停止发展,而是要转换经济发展的理念,呼唤新的发展模式,而这种新的发展模式便是包容性发展。所谓“包容性发展”就是所有人机会平等、成果共享的发展,各个国家和民族互利共赢、共同进步的发展,各种文明相互激荡、兼容并蓄的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良性循环的发展。作为全球化时代的重要发展理念,“包容性发展”就是要使全球化、地区经济一体化带来的利益和好处,惠及所有国家和地区,使得经济增长的效益和财富惠及所有人群,特别是要惠及弱势群体和欠发达地区。由此可见,包容性发展的核心要义是机会均等,主要目标就是发展成果共享。其凸显的正是正义的理论品质,回应了社会经济发展对正义的诉求。因此,在国际贸易中,新的正义观促成经济发展的包容性,而包容性发展又能为国际贸易正义的实现提供新思路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