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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带来商业运行模式的深刻变革,催生了电子商务。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跨地域性,电子商务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和传统民事纠纷在许多方面有很大不同,电子商务纠纷的解决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特别受到关注的是对电子商务纠纷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本文从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着手,通过分析电子商务纠纷的特殊性,考察美国、欧盟、国际公约电子商务纠纷管辖权的实践和立法,探讨我国电子商务纠纷中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的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并提出了关于解决我国电子商务纠纷民事诉讼管辖的一些想法。可以发现在传统民事诉讼管辖制度条件下,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纠纷管辖制度应当符合电子商务自身的特征,遵循特定的原则,这样才能引导电子商务自律、健康的发展。本文共计2万余字。除引言和结语,正文共有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电子商务和电子商务纠纷诉讼。这一部分通过区分电子商务的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来界定本文电子商务纠纷中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民事诉讼管辖研究的范围。并介绍了电子商务的特征和电子商务纠纷的类型,以有利于理解电子商务纠纷诉讼和传统民商事纠纷诉讼的不同。第二部分是我国电子商务纠纷民事诉讼管辖现状及其带来的挑战,是全文的核心。首先介绍我国适用电子商务纠纷民事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然后用相关案例介绍我国的司法实践,最后总结得出电子商务纠纷诉讼对传统民事诉讼管辖制度的挑战。第三部分是对国外电子商务纠纷民事诉讼管辖的考察。主要是对美国、欧盟和国际公约电子商务纠纷诉讼管辖的立法和实践进行考察,以供我国电子商务纠纷诉讼管辖制度的完善作参考。第四部分是我国电子商务纠纷民事诉讼管辖制度的完善。则是通过以上三部分的分析对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纠纷民事诉讼管辖制度提出的自己一些想法。应该坚持同等保护原则、自治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原则,其中涉及到的一些争议在此一并讨论,具体可以广泛、合法地适用协议管辖、充分考虑“技术可行性”是适用这一新型商业模式的最佳对策,最后作为电子商务的参与者也应该注意防范管辖权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