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特许经营的反垄断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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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是一种规模化、低成本、低风险的商业经营模式,它利用知识产权的转让,将经营资源与社会资本结合起来,从而实现品牌的扩张。特许经营模式中会有一些限制竞争行为出现,这些行为有消极的一面,但更有积极的一面,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这种行为的两面性决定了规制的特殊性,即,一方面要保护特许人因特许权所享有的合法垄断权;另一方面,要惩罚滥用特许权而为的限制竞争行为。如何把握其中的“度”,是特许经营中最为复杂,也是最为核心的法律问题。 本文旨在通过分析特许经营中的限制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归纳总结出其具有的合理性,比较美国和欧盟对这些行为的反垄断法律规制模式,并结合我国新颁的《反垄断法》及其他法规,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国规范特许经营中限制竞争行为的立法建议。 全文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章:从商业和法律层面对国内外关于特许经营的定义进行分析,并与连锁经营、商事代理和协议许可等相似商业模式进行比较,归纳出特许经营所具有的法律特征,为此后的研究做理论铺垫。 第二章:该部分重点分析了特许经营中限制竞争行为的认定要件,并结合特许经营的实际情况分析其具有的合理性,进而对特许经营中常见的四种限制竞争行为,分别结合行为本身的法律特点进行详细的分析。笔者认为,特许经营中的限制竞争行为限制并阻碍了竞争,具有违法性,但考虑到其具有的两面性,提出在对这些行为规制时,应当符合实务的要求,进行合理的分析。 第三章:对美国以及欧盟规范特许经营中限制竞争行为的立法现状及相关制度进行评析,并分别从实体法方面和程序法方面进行比较研究,归纳总结出对我国有借鉴意义的法律特点,并为完善我国反垄断法立法提供理论以及实务上必要的参考。 第四章:分析了我国特许经营立法的现状及动态,结合国外立法思想和立法例,针对我国目前现状,以及新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反垄断法》进行评价和分析,找出不足,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以期完善我国特许经营的反垄断法律制度。 本文的创新要点主要是: 第一,切入点新。研究规制特许经营中的限制竞争行为不是个新问题,但本文是结合我国新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和《反垄断法》进行分析。视角新颖,时机恰当。 第二,本文系统地分析了有关特许经营模式中常见的限制竞争行为,将这些行为与国外反垄断法理论中流行的合理性原则进行比较分析,从而得出结论:特许经营中限制竞争行为利弊共存,应找到一个平衡点,把其弊端降到最小,最大限度地发挥特许经营模式的益处。并以这一结论为基础,针对我国目前立法所存在的缺陷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提出立法建议。与国际主流立法思想以及动态紧密结合,符合实际需要,可操作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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