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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各国,无论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普遍存在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差距问题。如何调控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是各国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从现实来看,我国的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在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不仅关系到各区域经济的长远发展,而且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能否保持持续、快速和稳定发展;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和社会问题。当前,我国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机制的基础性资源配置作用逐步得到发挥,但市场不是万能的,公平分配、经济的稳定性是市场不能解决的,同时,非价值性物品、公共产品、外部性、自然垄断、不完全竞争、信息不对称等现象也大量存在,由此,导致了所谓的“市场失灵”现象,这在客观上需要政府对经济运行进行适当的干预,对经济发展进行宏观调控。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的分析都表明,在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下,一国的经济不可能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因此,有必要对区域经济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税收政策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杠杆,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各地区税收负担的不均衡以及现行税制中一些不合理的因素却是影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拉大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的重要原因,基于此,分析税收政策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检讨现行税制中不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税收政策是当务之急。 对区域经济发展以及税收政策,众多经济学者进行了研究,但以往相关理论研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对区域经济发展和税收政策各自的研究都很多,其中不乏大部头的研究成果,但对两者的研究大多处于分离状态,有的虽有所涉及,并没有充分展开。对现行税制的完善,有的学者是从税制本身进行研究的,有的学者是从与国外的比较角度分析的,缺乏对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视角的研究;在区域经济发展的研究中,在提出政策建议和意见时,对税收调控手段的考察和分析不足。而且,定性研究较多,定量分析不足。二是缺乏税收政策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作用机制的分析。税收政策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机制研究是运用税收政策手段调控区域经济运行的前提和基础,目前,对税收的经济总量调节作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