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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制是国民政府在抗战爆发以后面对国内外压力不得已而采取的措施。新县制中,国民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颇引世人注目的建立县各级民意机关的政策、法规,并且三令五申督促各级政府照章办事。这一行动与国民政府一贯的独裁专制极不相称,原因何在?目的何在?从1939到1949年县各级民意机关是如何设计的?操作、运行的情况如何?它的本质特征究竟怎样?本文从新县制下县各级民意机关的由来、国民政府对县各级民意机关的制度设计、县各级民意机关的实践状况三个方面探讨了新县制下县各级民意机关建立的原因及其演变史实。另外,本文从史实出发,以大量史料论证、分析了这些民意机关的本质特征:即,阶级性、欺骗性、虚假性,从而揭示出新县制下县各级民意机关不能完全建立和充分发挥作用的根本原因。在一个封建经济居主导地位、整个政治体制都被一党独霸的社会环境下,任何所谓民主的尝试都不可能有所成就,它流产、失败的命运是历史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