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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逐渐构建起区域间经济行为的空间联系,随着国内多种资源越来越频繁的跨区域流动,各地区为吸引优质资本开始在政策举措方面有所作为。而分税制改革突破了传统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行政局面,地方行政主体的财政自主意识不断增强,在越发独立的利益激励下,其越来越重视以财政手段来推进所辖区域经济的发展。加之“GDP竞赛”的政绩考核机制,地方政府间的财政竞争开始在地方经济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从财政收支两个方面来看,政府行为对地方的财政影响主要表现在税收和公共支出上,依此思路地方财政竞争可分为税收竞争和支出竞争两类[1]。地方政府在获得一些财税自主权的同时也意味着其将有更多的满足地方公共物品需求的义务需要履行。作为地方政府竞争的两大重要方式,税收竞争与公共物品提供从来都密切相关,在财政分权背景下两者的关系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研究致力于税收竞争对公共品供给的经济效应的分析,给避免恶性税收竞争的政策要求提供了理论依据,有助于优化政府行为、改善地方福利水平。本文研究主要从以下五部分展开:第一部分为引言部分,该部分先后介绍了本文研究背景及意义,并对税收竞争及公共品供给方面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综述进而对本文研究内容进行界定。第二部分主要阐述地方税收竞争对公共物品供给影响的理论依据。第三部分则利用官方统计数据分别介绍我国公共品提供的现状、地方税收竞争的表现形式,并分析了我国地方税收竞争对地方公共物品提供的具体影响。第四部分为实证分析,该部分利用包含随机效应的空间计量模型对我国2007-2017年省际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地方各项公共支出在空间上表现出显著的策略模仿特征,而各项支出的税收竞争效应基本为负[1],两种竞争机制的共同作用形成公共支出结构的平衡机制。第五部分则针对本文研究结论提出了几点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