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十条”以及《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指导意见》等政策的颁布推动我国人身险快速发展,2014年人身险保费收入为13031亿元,2019年人身险保费收入是30996亿元,较2014年增长了237%。保险消费者增多,人身险保费规模不断在扩大,为了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省(市)原保监局增设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专门受理保险消费者的投诉。保险诉讼案例从2014年的72万件上涨到2018年的122万件,证明保险消费者维权意识也在增强。近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一定程度上得到保障,人身险投诉占比有所降低,从2014年的54.16%下降到2018年45.02%,下降了9.14%。但2018年人身险的投诉总量相较2014年的15111件,增长了263%,人身险销售投诉占比从2014年25.09%增加到2018年的42.63%,总之,人身险投诉总量仍在快速增长,而消费者投诉缘由有告知义务是否如实履行,同时,涉及人身险保险告知的诉讼案例达1.8万多件,占人身险案例总量的比例超过10%。故实务中如实告知义务存在较大争议。本文选择研究寿险交易中如实告知义务的问题,原因是寿险交易中如实告知义务问题较为集中。个人保险业务中,由于寿险签约时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和寿险合同的特殊性,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非常重要,其告知内容真实与否,会影响保险人对保险标的风险判断;同时,投保人要对告知承担法律责任,不如实告知易引发理赔纠纷,最终影响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利益。保险公司个人保险业务一般通过营销渠道销售,保险代理人是首先接触客户的人,向潜在客户推销保险产品,交易中引导投保人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如实填写保险公司事先设计的告知问卷。保险人根据投保人告知内容进行风险识别,决定承保与否与确定承保条件。投保人、营销渠道、保险人形成一个闭环,相互影响,任何一环节中的主体未履行相关职责,会导致告知义务不能如实履行。基于寿险合同交易特点及其基本原则,结合交易主体及交易环节,本文主要采用比较法学、司法案例实证分析、业务流程分析的方法,解析寿险中如实告知义务的法律基本要素,运用案例数据解析告知义务中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剖析寿险交易过程中如实告知义务出现的问题及其原因,探究寿险中交易环节的弊端和交易主体责任的缺失如何导致告知义务履行受阻,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规范相关主体的行为,减少寿险中如实告知义务的争议问题。本文总共六章。第一章绪论。该部分首先介绍了论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梳理了国内外文献的观点以及不足之处,为本文研究提供理论支撑,再阐述论文的研究内容、方法和思路,最后对论文的创新以及不足进行总结。第二章最大诚信原则以及寿险交易中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本章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根据保险合同交易的特点,解析保险交易信息的不对称性是如实告知义务需履行的原因,而由于寿险合同的特殊性,寿险中如实告知义务问题较为集中;二是基于寿险交易环节和交易主体,分析寿险如实告知义务的法律基本要素;三是运用案例统计数据解析告知义务中问题的严重性,剖析寿险交易过程中如实告知义务的问题。第三章寿险交易中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分析。基于前章的案例统计结果,此部分将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主观程度分为故意、重大过失、一般过失,又进一步分析了故意、重大过失、一般过失的认定标准,因主观程度不同,法律后果的也不同。再剖析线下电子投保方式的普及对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影响。第四章寿险营销渠道对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的影响。先简要介绍寿险营销渠道的类型,再着重分析保险代理人渠道和互联网渠道中告知义务履行的问题。部分保险代理人利益至上,阻碍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或本身即为客户,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而互联网渠道中询问内容、方式和履行说明义务存在不足之处。第五章保险人在告知义务中的角色。本章从三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是保险人是否行使询问权利,询问内容中是否存在概括性条款;其次是保险人承保中是否尽审慎义务,要求被保险人进行体检或提交的体检报告效力如何,保险人核保过程是否存在漏洞以及是否在合同成立前负有调查的义务;最后是保险人说明义务与投保人的告知义务是否存在竞合,以及说明义务的滥用成为不诚信投保人规避法律后果的工具。第六章完善寿险交易中如实告知义务的建议。本章是对前文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主要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引导投保人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加强对代理人管理、以及互联网渠道和保险人在如实告知义务中可完善之处五个方面,试图从根源上解决寿险交易中如实告知义务的问题。本文的创新之处有以下两方面:一是研究角度的创新。深入研究寿险交易过程中告知义务的履行,剖析交易关键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在保险代理人渠道和新型互联网渠道中的问题,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具有针对性;二是研究方法的创新。本文采用了案例统计分析方法,运用统计数据分析寿险交易环节和交易主体的问题的关键点,提出改进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