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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一样,我国经济增长达到一定瓶颈后,创新成为突破的关键。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1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27864亿元,比上年增长14.2%,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2.44%。中国的研发支出占GDP的比重从1996年的0.56%增长到2021年的2.44%,一直呈现相对高速的增长态势,但是2018年时,这一数字仍低于世界水平。推动企业创新,颁布税收优惠政策是常见的手段,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作为直接税激励重点,历经数十年还在进行改进和提高。1996年4月7日,国家为了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地转变,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该文件第一次指出研发费用可以进行50%的加计扣除,且适用于所有国有、集体工业企业。此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不断演进、不断加码,成为我国激励企业创新体系中的重要政策。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更新频率加快,2015、2017、2018、2021年均有更新,本文着眼于2017、2018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50%提升到75%这一政策来探寻其对企业创新的激励效应。本文从理论入手,层层递进,结合实证检验论证观点,试图强调税收优惠在企业创新激励中的重要作用。本文主要的研究内容分为三部分,对应文章的第二章、第三章至第四章、第五章。行文如下:本文首先梳理企业创新、企业研发的相关概念,并整理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演进过程,在理论层面厘清政府激励企业创新的必要性,并整理有关税收政策尤其是加计扣除政策的已有文献,分析已有文献的研究方法、研究过程和主要观点;其次,本文进行了实证研究的设计,采用2015-2020年上市公司的数据,运用多期DID模型,使用Stata软件进行描述性统计、回归分析,用实证方法检验2017和2018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升的政策对于企业创新的影响;此外,本文进一步在三个重要方面做了异质性研究,并分析研究结果。具体来说,本文就财政补贴高低的异质性、绿色产业和非绿色产业的异质性、净利润率高低的异质性做了进一步的研究分析。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有三点。第一,异质性研究方面。本文将激励企业创新政策组合中的财政补贴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结合起来研究,探究税收优惠政策对财政补贴政策的替代效应。此外,本文关心我国当下热门的“碳中和”话题,比较绿色产业和其他产业在政策冲击下的影响效应差异。第二,模型应用方面。本文是首次将2017年和2018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结合起来研究政策效应,采用多期DID模型来实证检验政策激励企业创新的效应。本文将理论和实证结合,从政府激励企业创新的必要性入手,拉近到税收政策的优势,并进一步通过实证检验理论想法和结果。第三,数据方面。已有研究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识别多基于国家公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判定标准在样本中进行模糊筛选,而本文整合科技部公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筛选更加精准。考虑到上市公司子公司中有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情况,本文对每一家上市公司进行得分统计,最终,即便母公司不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但是子公司中有50%以上的企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上市公司也会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究样本中。此外,本文的数据样本为剔除了负面清单外的所有上市公司,覆盖面更广,研究结果更具有代表性。本文主要有四点结论。第一,2017、2018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于企业创新有正向激励作用。在提高加计扣除比例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从而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相应减少,使得企业减少了研发成本,同时也意味着企业有更多的资金可以用于研发,从而提高企业研发投入水平。第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于财政补贴越高的企业研发投入的激励效应越强,其专利产出并不会明显增加更多,研发人员占比会上升更多。第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于绿色产业研发投入的正向激励效应更强,在专利量上比起其他产业更低,在研发人员占比方面与其他产业并无显著差异。第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于净利润率低的企业研发投入激励作用更强,在专利产出和人员投入方面地激励优势并不显著。政策启示部分提出了四个观点。第一,政府激励企业创新是必要的。第二,税收优惠是激励企业创新的重要手段。第三,激励企业创新的诸多政策应有机结合提高效率。目前,激励企业创新并不是一个产业、一个政策、一个部门的事情,而是全方位、多组合的激励体系。本文提倡税收政策之间的有机结合和财税政策之间的互补。第四,健全税务系统,提高税收优惠的规范和效率。本文认为政策实施的更彻底、更透明,其激励效果越好,也越方便政府从中调节。因此,本文建议我国政府可以建立健全企业税收系统,使得企业提交材料更加格式化,政府测算税收政策更加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