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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黑格尔哲学的语言晦涩并且专业术语极多,因此人们对于他的“精神”哲学知之甚少。之所以人们只熟悉到他的辩证法、客观唯心主义、世界历史、哲学史等内容,恰好是因为“精神”哲学的发源地——《精神现象学》是一部哲学史上最晦涩的书籍之一,从而使得人们一定程度上忽视甚至极大地误解了黑格尔哲学的本来面目和主要内容。因此,本篇论文意在对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的“精神”理论做一个研究,前半部分内容包括解析黑格尔对“精神”的运动的考察方法、《精神现象学》的内在逻辑剖析、探索隐藏的模糊不清的假设、探索黑格尔意味下的语言。论文后半部分在对“精神”的自我运动作出一个符合黑格尔原意的揭示的基础上,把自我意识与精神这个看似漠不相关的逻辑转变和演进较为完整的揭示出来。本文力图把《精神现象学》中所包含的种种作者未曾交代的因素暴露出来,因为这些因素对于理解该书的原意有着极大的帮助。笔者证明了《精神现象学》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封闭体系,其中任何环节都仅仅是一个抽象形态,并在此基础上还原了《精神现象学》中部分关键内容的本来面目,与当前人们对于《精神现象学》发散性质的研究划清了界限。此外,笔者发现意识的进展运动也完全不是一个世界历史性质的总结或者对于未来的预告,而恰恰从属于一个特定的思辨考察方法——辩证法,目的仅仅在于让“绝对知识”完成在逻辑上、形式上、内容上何以可能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