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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国竞相放松管制,倡导金融自由化。20世纪末期,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出现以及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进程的逐渐加快,混业经营逐渐成为世界金融业经营体制发展的主流。入世以后,面临着严峻挑战的我国金融业正顺应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国际潮流,注定要进行混业经营,因此探寻进行混业经营的有效途径是值得抓紧研究和深入思考的重大问题。本文从金融混业经营的理论出发,对资产专用性假说、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理论、金融功能观、制度变迁假说这四种金融混业经营理论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根据国际上出现的混业经营的现状,分析了美国、英国、德国和日本混业经营的起源和发展过程,对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两种主要混业经营模式(全能银行制和金融控股公司)进行了比较,金融控股公司比全能银行制更能够防范金融风险、发挥混业经营的协同效应和发挥股权杠杆效应。分析了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可行性和必然性,指出我国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混业经营的最佳选择。以平安集团金融控股集团化改造为例,分析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当前所面临的问题。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构建模式、主体选择、公司治理几方面对我国如何构建金融控股公司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在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应该建立纯粹金融控股公司,并探索出渐进式金融控股公司集团化的有效路径。当前,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应解决好以下诸方面问题:加快金融立法、完善外部监管;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产业资本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创建金融控股公司经营的良好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