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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个行业的商家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都非常注重产品的包装,从裸装到包装,从包装到精装,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适度的包装当然是必须的,有助于商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完好无损,以及提高商品的档次,但为了追求利益,企业利用包装来提高产品附加值,无限制地扩大其在商品促销中的作用,以致对产品进行过度包装,有时甚至靠过度包装来取悦、迷惑消费者,进行不正当竞争,欺骗消费者。商家的这种本末倒置,包装成本超过产品成本的行为不但是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更是对环境的污染,资源的浪费,违背了党中央所提倡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如何规范包装行为,界定、限制和治理过度包装,处理包装废弃物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章着重分析我国现有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对包装的规定,介绍德国、美国、日本等国家基本法中关于包装的规定并总结经验,通过借鉴外国经验完善我国包装的法律规定,以寻求解决过度包装问题的途径,从而减少资源浪费,促进环保事业的发展。本文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语。正文分为四部分,主要内容有:第一部分:从基本理论入手,界定了绿色包装的概念,分析了绿色包装的内涵、特征,并对绿色包装进行分类。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现行立法中有关包装的规定。此部分通过对相关法律规定的分析,指出了我国现行立法中包装规定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规范和约束包装行为的法律规定有限;对包装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第三部分:对德国、美国、日本等国家立法中关于包装的规定进行了阐述,总结立法经验。第四部分:本部分为本文的核心内容。针对我国包装规定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外国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现有的包装问题提出法律建议。尤其是提倡制定规范包装的专门性法律——《绿色包装法》,并对这一基本法在具体构建中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对其指导思想、立法目的、基本原则,制度、框架等提出了具体构想,以祈望对我国建立和完善包装立法有一定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