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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的改革历史特别是中国三十多年来的改革历史已经证明,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若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就会得而复失,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立法,作为政治治理的重要手段,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在中国快速转型的重要时期,社会利益多元化,社会矛盾也呈现复杂态势,立法无疑成了解决这些问题最直接、有效的方式。而立法主体在立法过程中又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权威、高素质的立法主体和民主、开放的立法活动是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通过对立法主体建设相关理论和制度的研究,可以从法治层面推动中国的政治改革,为中国社会的成功转型贡献应有的力量。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立法主体的一般理论,界定了本文所述立法主体的主要范围;第二部分对中国社会转型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为立法主体的建设确定了历史背景;第三部分通过对我国立法者——人大代表的专职化构想,提出其可能的建设路径;第四部分通过公众参与立法理论和制度的分析,提出完善中国政治民主化的一些设想。本文主要运用了比较法、历史的方法、价值分析法、定性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论文主题进行研究分析,通过阅读相关文献,博采众长,对主题的脉络进行梳理,最终形成这篇论文。本文力求结合中国的社会背景,对中国的立法主体建设提供一些可供参考的制度构想,从而对中国政治体制的完善和政治民主化有所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