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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比例的消费者通常选择私益救济来对抗遭遇的消费侵权事件,若案件的侵权规模较大,则仅有少数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也显示了救济措施存在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诸如个案立案困难、消费信息不对称、举证难、滥诉争诉等问题,建立公益诉讼制度迫在眉睫。当前,我国公民维护权益的热情高涨,权利意识逐步提高,消费者团体也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由此可见,应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制度,以符合社会趋势。消费者协会的公益诉讼资格有了2012年新版《民事诉讼法》,以及2014年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其保驾护航。目前法学界对于何为公益诉讼的概念这一问题还未一致,所以应当对公益诉讼做出定性和表述。深入地对消费者公益诉讼进行探究,有助于完善我国经济制度,实现公平和正义,尤其是追求实质正义。本文运用多种法学分析方法,以往的研究成果为基础,探究消费者公益诉讼设计中的学理和操作问题。除绪论部分外,共有四章内容。第一章介绍公益诉讼的历史渊源、概念认定等。第二章从国别角度对比分析美德日三国的公益诉讼立法与司法实践,从而对我国制度设计提供借鉴。第三章提出现行公益诉讼的不足与缺陷,以“云南导游辱骂游客案”为视角。第四章针对诉讼中出现的难题,构想我国新民诉法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