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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就业形态当前正发生变革,雇佣关系随之改变,就业市场、就业渠道和工作形式随着分享经济以及互联网+平台的发展不断创新。“新业态下灵活就业人员”这个新兴劳动力群体应运而生,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快递服务人员等新兴职业群体利用移动互联网平台提供相应服务,由于其服务特征具备灵活性和开放性而备受消费市场青睐,但随着新业态下灵活就业人员数量的逐步增多,关于其劳动关系以及劳动权益保障的争议也日渐增多,判定网络运营平台与在平台上工作的劳动者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成为一个难题,因此出现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大量的新业态下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办法参加到社会保险制度中来,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难以适应新业态下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本文首先通过数理建模,构建社会保险与收入消费的基础理论模型,在此基础上通过问卷调查,对上海市的新业态下灵活就业人员展开调查,涉及主播、快递服务人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微商等多个具体的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职业类型,通过第一手资料获得其实际社会保险的参保情况及社会保险需求,采用定量模型方法进行分析调查,引入生命消费周期模型,运用OLS模型对新业态下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参加情况与其消费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发现新业态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选择会增加其当期消费支出,说明参加社会保险对其当前消费具有一定的正向影响,尤其是参与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对新业态下灵活就业人员消费具有明显的促进效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该群体的当前生活质量。但是社保缴费率的增加会明显降低居民消费,说明一方面参加社会保险会给新业态下灵活就业人员带来良好的消费预期,但是过高的缴费负担对新业态下灵活就业人员会带来较大的压力。基于现有的回归结果发现,与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相比,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对新业态下灵活就业人员的消费支出影响更为显著,收益及给付待遇较低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并不能有效满足新业态下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需求,当前急需破解的难题是如何平稳地将新业态下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到我国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中来。在第六章中,本文依据现有的数据调研情况及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安排,参照美国社会保障署公布的多个OECD国家和地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基于对我国新业态下灵活就业人员特征进行的深入分析,从而对现有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加以改进,以降低社会保险制度的准入门槛为原则,尝试提出设立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新业态下灵活就业人员单列计划”,在单列计划中,考虑到新业态下灵活就业人员的现实收入情况,对当前过高的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并分别配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合适比例,以匹配新业态下灵活就业人员的现实需求。文章最后依据调研实际情况对当前社会保险制度提出改进建议,以提高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对于新业态下灵活就业人员群体的接纳性、便携性和包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