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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问题对企业决策行为的影响一直是现代公司财务研究领域中的一支主流。70年代以来,所有权结构逐渐呈现出集中趋势,所有权结构的转变带来了委托代理问题的变化,也改变了当今公司治理的焦点。股权结构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决定了股东结构、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以及大股东身份,导致股东行使权利的方式和效果有较大区别,进而会影响企业的投资决策行为,影响公司治理机制的效果。从我国的股权结构来看,独特的制度环境导致了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呈现出高度集中的状态。一方面,在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下,控股股东掌握了公司的投资决策权,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可能会做出一些非公司价值最大化的非效率投资行为;另一方面,我国上市公司多是以政府股东为中心,国有产权“缺位”,股东很难对经理人形成有效约束,更容易出现投资过度、投资不足等非效率投资行为;再有,国外大多数学者认为股权制衡有助于抑制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掠夺行为,而国内学者对股权制衡的治理效果却远未达成一致结论。公司投资行为是公司治理影响公司绩效的重要“中间桥梁”,现有国内文献主要关注公司股权结构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而对公司股权结构与投资行为的相关性还缺乏研究,同时,从公司治理机制与公司业绩的变化关系不能推断出代理问题的性质,还必须检验公司治理与管理者行为,诸如投资决策之间的关系。
本文在对国内外研究文献进行回顾的基础上,阐述了信息不对称、委托代理理论与企业投资行为的关系,对自由现金流、股权结构与企业投资行为进行了理论分析,同时提出研究假设。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运用我国上市公司的数据,实证分析了股权性质、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对自由现金流的非效率投资行为(投资过度、投资不足)的影响,得出结论:①自由现金流与企业的投资扭曲程度显著正相关,并且在过度投资样本组中,这种相关性更为显著;②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自由现金流的投资扭曲程度显著正相关;③股权制衡与自由现金流的过度投资负相关,但不显著;④与非国有控股企业相比,国有控股企业的非效率投资问题更为严重;⑤进一步研究表明,股权制衡度对自由现金流过度投资的影响将因实际控制人股权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本文认为,股权的高度集中不但没有缓解企业的非效率投资问题,更容易引发大股东与经营者合谋侵占中小股东利益,进一步加剧企业非效率投资行为的发生;而相互制衡的股权结构在我国并不普遍,也没能发挥出抑制企业非效率投资行为的治理效果;另外,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的缺位,导致了国有控股企业的非效率投资问题更为严重。研究也发现:与国有控股企业相比,由于民营控股股东的自利天性,更倾向于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股权制衡度过高有可能导致控股股东治理联盟,从而引发更为严重的过度投资问题,加大了股权代理成本,因此极大地损害了企业投资决策的效率和企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