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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写作立足于我国现行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的实际,尤其是《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的实施现状,通过综合运用历史研究、调查研究、比较分析、系统研究等方法,对我国现行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体系作出客观的分析与评价。在对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的历史变革、现状、内容、执行效果与经验的进行充分阐述和分析的基础上,从具体案例入手,指出当前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建设性改革意见。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经历了创立阶段、削弱阶段、重建阶段、发展阶段和完善阶段,目前已初步形成一个完备的制度体系。我国的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以《宪法》为立法依据,以国家公务员为执行对象,由其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具体实施,具备完整和严谨的处理程序,包含6种处分种类,明确界定了14类行为属于违纪行为。完备的制度体系的需要严格的执行来检验,从全国面上来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重点推进,制定了具体的配套制度,并充分发挥各种监督主体的作用,形成合力,确保公务员惩戒制度的顺利实施。从各地的实际来看,一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二是寓惩戒于管理中,三是重点问题专项治理。通过各级国家机关的有力举措,公务员惩戒制度的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增强了公务员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二是激励了公务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行政效率。三是纯洁了公务员队伍,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经过多年实践,公务员惩戒制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贯彻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是行政惩戒的基本原则。虽然我国公务员惩戒制度从建立到完善,再到实施,取得明显的成效,但在操作性方面还有不完备的地方,从近年来处理的具体案例来看,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纪律处分执行缺乏完整、统一的制度,导致各地执行情况不一,甚至处分与执行脱节;二是对非行政机关的公务员行政处分程序不明确,不规范。建议由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统一的纪律处分执行法规,并明确非行政机关的公务员行政处分的权限和程序,从而使执行和惩戒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