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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等教育正处于内涵式发展、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同时推进阶段,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也进入了攻坚期。本文积极响应《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号召,以跨学科的研究视角,综合运用公共政策评价学的影响评价理论、管理学的多任务委托代理理论、计量经济学的倾向得分匹配模型和双重差分模型,结合教育评价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围绕我国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政策——“211工程”和“985工程”政策,展开探索性研究。本文的内容除了“引言”和“研究总结与展望”外,主要包括五个部分,每个部分各为一章:第一部分(第2章)政策效应评价的理论基础。本章首先界定了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政策效应评价所涉及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政策和政策效应等核心概念,探讨了适用于本研究的影响评价理论和多任务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了世界一流大学政策效应评价的内涵、意义、原则和步骤等基本理论问题。第二部分(第3章)政策效应评价模型选择。本章探析了“211工程”和“985工程”系列政策的理论架构、发展过程、内在联系和固有差异,结合前沿的倾向得分匹配模型、双重差分模型、随机评价、工具变量和断点回归等政策评价模型的适用性,分别为“211工程”和“985工程”政策效应的评价选择了倾向得分匹配模型和双重差分模型。第三部分(第4章)“211工程”政策效应评价。本章选取71所非“985工程”的“211工程”高校作为实验组样本,171所非“211工程”高校作为对照组样本,以校舍建筑面积、图书馆藏书、固定资产、专任教师和科技收入等作为协变量,以高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职能中与世界一流大学密切相关的变量作为结果变量,构建倾向得分匹配模型评价“211工程”对结果变量产生的数量效应。结果发现:①相比直接将“211工程”高校与非“211工程”高校比较的传统做法,倾向得分匹配法的估计结果相对较低;②“211工程”政策对建设高校科学研究职能下的学术论文和研发课题,人才培养职能的硕士生和博士生产生了积极效应,但对科学研究职能的学术专著产生的效应不显著,甚至对社会服务职能的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转让收入产生了消极效应;③“211工程”政策对理工类建设高校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职能相关变量产生的效应均要高于综合类建设高校相应变量产生的效应。第四部分(第5章)“985工程”政策效应评价。本章将38所“985工程”高校作为实验组,71所非“985工程”的“211工程”高校作为对照组,选择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职能中与世界一流大学密切相关的变量作为结果变量,构建双重差分模型评价结果变量的数量效应。研究发现:①“985工程”政策对建设高校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相关变量产生了积极效应,但对社会服务相关变量产生的效应不显著。②“985工程”政策的阶段效应,不管是科学研究相关变量的积极效应,还是社会服务相关变量的消极效应都具有明显的延续性。③“985工程”政策对综合类建设高校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职能中相关变量产生的效应大于理工类建设高校相应变量产生的效应,但对社会服务职能相关变量产生的效应要低于理工类相应变量产生的效应。第五部分(第6章)我国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政策效应评价的经验和启示。本章在第4章和第5章的研究结果基础上得到了我国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政策的经验和启示。本章在总结两大工程政策效应的积极经验和消极经验后,得到新一轮世界一流大学政策的建设目标、建设策略和评价机制三方面的启示。建设目标的启示其一为构建“三阶一流”建设目标,分步建成世界一流大学;其二为建立均衡的目标激励制度,力争同时改善高校三大职能。建设策略的启示其一为权衡合并式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策略的利弊,促进院校合并的潜在优势向现实优势转化;其二为联系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建设多元世界一流大学;其三为探索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压力和动力,避免夸大世界一流大学的价值和重要性。评价机制的启示其一为构建多元主体协同的政策评价机制,共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其二为采用科学的政策效应评价方法,保障评价的客观性。本文对“211工程”和“985工程”系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政策效应进行评价,从理论、方法和实证应用三个层面系统、深入地对建设高校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相关变量产生的效应进行评价,弥补了我国世界一流大学政策效应评价研究的不足。本研究成果既可以为国家相关部门在世界一流大学政策的制定、实施和评价等方面提供基础理论指导和方法指导,又可进一步拓宽教育政策评价和院校评价的研究范围和应用服务能力。不管是在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实践层面,还是在教育政策评价或院校评价领域,本研究取得的研究成果都是有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