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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是公共产品的一部分,是以服务形式存在的公共产品。由于公共服务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点,公共服务一般由政府提供。但地方政府在提供有效的地方公共服务方面往往出现效率低问题。随着公众对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政府可以与非营利组织、社区、民众和私人部门一起共同生产、共同提供公共服务,推行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是一种公共服务,作为单独的一个人或家庭或是一个正规组织单位,没有特定的义务去清除他人(或其它组织)产生的垃圾,更没有内在的动力去对垃圾进行最终处理。城市垃圾非排他性决定了政府有义务提供这项服务。另外,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作为市政服务内容之一,具有消费上的竞争性,政府和企业、非营利组织、个人都可以作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的有效提供者。随着垃圾产量逐年增长,作为地方政府如何高效处理生活垃圾,为民众提供满意的生活环境已成为十分有意义的课题。本文是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时代背景下,通过城市生活垃圾服务供给为个案研究,分析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问题,剖析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改进的对策思路,为改善龙岩市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状况、科学构建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体制和机制、构建公众参与政府公共事务管理机制等方面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