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切认识、知识均可溯源于比较。”回溯历史,我国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曾经深受苏联法学的影响。目前,中俄两国又都处在转型期,面临着许多相同或相似的问题。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以前,我国引进了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其中,包括社会主义的司法制度、检察制度等,虽然俄罗斯联邦独立了,但俄罗斯联邦现行检察制度与其他的现行法律制度一样,继承了前苏联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的法律传统。自1991年至今,俄罗斯在司法改革的道路上迈出了很大的步伐。当下,我国正在深入地进行司法改革,其中包括检察制度的改革,尤其是专门检察制度的改革,刚刚起步。为了使其顺利地实施,有必要更多地研究和总结俄罗斯联邦检察制度建设与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以期为我国检察制度的改革、建设与发展提供更多的值得借鉴的宝贵经验,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提供可行的方案。本文从运输检察制度的基本理论着手,探讨了相关的概念、理论基础,主要包括检察、检察制度、检察权、运输检察机关的概念厘清和俄罗斯交通运输检察制度和中国铁路运输检察制度在各个阶段的产生与曲折发展的历程。紧接着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重点论述了中俄两国运输检察体系下组织体系、职权范围、领导体制、公务员制度和活动保障五大方面的差异,每一个方面在论述了两国各自的体制现状后都有一个对上述差异的分析。文章的核心部分,主要以我国现阶段对铁路运输检察机关的改革为背景,论述铁路检察机关长期存在的焦点问题,然后以俄罗斯在新世纪以后对交通运输检察院所进行的改革为域外之借鉴,阐明了我国在铁路领域设立专门检察院的必要性。在文章结尾,笔者深入展开了对现阶段我国铁路检察体系改革的评析,设计了可行性模式,并进行比较讨论。最后,对我国铁路运输专门检察制度进行了未来的制度构想,一方面初步肯定了当下改革的积极因素,另一方面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希望对我国正在进行的运输检察制度的改革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