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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和人们对生命价值认识的提高,学生在校的伤害现象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但是人们研究更多的是显性的身体伤害,却忽视了另外一种不人道的教育伤害——隐性伤害。就其表现而言主要就是教师对学生的体罚或变相体罚、教师对学生的心理惩罚和教育体制中某些不良倾向等人为因素对未成年学生所产生的精神上的损害。本文用教育学、心理学、法学的眼光综合考查了学校教育情境中未成年学生的隐性伤害现象。论文从学校中未成年学生隐性伤害的存在现状、产生原因以及未成年学生隐性伤害的侵权责任等方面加以分析,最后还建设性地从教育和法制两个方面提出规避伤害的措施,以创建一个以法治校、以法治教、尊重权利的教育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