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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从英美法对于股东压迫的规制探讨以及研究我国现行2005年的《公司法》对于股东保护的法律规定。股东压迫是伴随着公司的发展而产生的,是资本多数决的产物。美国普通法上的信义义务原则、美国成文法上的股东压迫原则、英国成文法上的不公平侵害原则及因公平和正义清算公司、英国判例法上的Foss v.Harbottle规则的例外都是规制股东压迫的制度。
本文分六个章节,第一章是引言;第二章是股东压迫的概述;第三章探讨股东压迫的构成条件;第四章探讨英国、美国对股东压迫的规制;第五章提出完善我国公司法的建议;第六章结论和展望。
第一章是引言。本章指出我国《公司法》未能解决股东压迫问题,并指出股东压迫的研究范围、研究的意义和方法。
第二章是股东压迫的概述。本章探讨了英美法下股东压迫的概念,表现形式以及分析了股东压迫产生的原因。
第三章是探讨股东压迫的构成条件。本章分别探讨了股东压迫的主体、客体、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
第四章研究了英国、美国对股东压迫的规制。本章分别研究了美国成文法和判例法对股东压迫的规制,以及英国成文法上的不公平侵害原则及因公平和正义清算公司、英国的判例法上的Foss v.Harbottle规则的例外。
第五章是借鉴英美法,提出完善我国公司法的建议。本章研究了股东压迫在中国的现状,我国《公司法》对于股东保护的规定以及提出了现行公司法完善的建议。
第六章是结论和展望。本章总结前五章,并展望我国公司立法在股东保护上的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