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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入市场化的体制改革以来,私有财富的出现和发展就成为不可回避的经济现象。但受传统社会主义公有思想的影响,私有财富被视为洪水猛兽而受到万般刁难,随着社会的发展及人们思想认识的提高,私有财产的作用及功能也日益被人们所了解,并最终获得了根本大法—宪法的认可。但是宪法的规定只具有纲领性的意义,对私有财产的保护还有待于具体部门法律的规定与落实。在现有部门法律中,民法的规定为私人财产权利的冲突与侵害提供了救济途径,但是现实中对公民私有财产权利侵害的最大威胁不是来自私人而是来自国家的公权力,尤其是行政权力。本文试图从行政法的角度来探讨对私有财产的法律保护。 对私有财产权的行政法保护研究问题,本文共分上、下两篇,总共四章。 在上篇中,主要论述私有财产权行政法保护的法理和宪政基础,分为两章。第一章主要阐述对私有财产权进行行政法保护的法理基础,在这章中,首先引入对财产、财产权以及私有财产权的概念内容的分析,其次探讨了私有财产权形成的社会历史条件,然后梳理了一下在私有财产权问题上所存在的几种主要理论观点、学说;最后,总结了在漫长的社会演化进程中私有财产权所经历的不同形态变化。第二章着重研究了对私有财产权进行行政法保护的宪政基础理论。在这章中,首先探讨了私有财产权的宪法含义及其宪法意义,然后在私有财产权问题上对中国的宪法历程进行了历史回顾,最后论述了第四次修宪对私有财产权行政法保护提出的挑战。在整个上篇中,本文主要从理论上对私有财产权的行政法保护寻找基础,为在中国建立起私有财产权的行政法保护制度奠定基石。 在下篇中,主要论述了私有财产权行政法保护的理性分析和制度建构问题。也分为两章,第一章论述对私有财产权进行行政法保护的理性分析,在这章中,首先介绍了目前我国私有财产权的发展现状,其次阐明了对私有财产权进行法律保护的意义,最后论述了行政法及其对私有财产权保护的特点。第二章提出了在我国对私有财产权进行行政法保护的制度建构和完善意见及设想,首先阐述了对私有财产权的产权界定立法问题,然后,从完善行政征收、征用的行政补偿制度的角度,对行政征收、征用中公共利益的科学界定进行了探讨,并在行政补偿的范围、行政补偿的标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