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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市场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社会经济也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的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是新时代的要求。在中国农业现代化的推进过程中,发育多元化的组织形式、契约联结方式或制度安排来促进农户跟市场的对接是一种必然趋势。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有赖于相应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演变,发展多元化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农民组织化,而是基于利益联结关系和产业相关机制的产业一体化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始于1978年改革开放,这种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极大地调动了农户经营的生产积极性。它克服了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等弊端,避免了管理的过分集中,维护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制度框架,同时又保留了在部分领域实行统一经营的功用。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体制模式适应广泛,不仅仅符合以农户为经营主体的传统农业的要求,还能满足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可以说一举两得,并且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快速提升。但中国农业现代化的推进也遇到了瓶颈,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之下,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小、土地细碎化、农地产权不清晰问题突出,而如何促进土地流转、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所必需解决的基础问题。在此基础上,创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促进土地向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流转就显得非常有必要。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提出:1)加大补贴力度,新增补贴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主体倾斜;2)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流转;3)按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的发展要求,引导农户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加快转变生产组织经营方式;4)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联户经营①。对这一政策,文章用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演变角度进行解读,首先叙述了农业现代化的路径研究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演变的理论研究;其次梳理了我国不同阶段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历史变迁及农业现代化的完成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指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当前主要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实现农业现代化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再次,总结了国外发达国家实现农业现代化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模式选择,并对其经验进行总结,指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实现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是我国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演变的方向;第四,按照经营主体的不同,我国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具体形式主要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它们对农业现代化的实现作用突出;第五,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作为新生事物,其发展壮大离不开政府的支持,要在各个方面做好准备工作,以保障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快速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