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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从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出发,以河南省开封市为例,根据农用地分等和地球化学调查结果,结合研究区域实际,选取S、B、Mo、Mn4种有益元素和As、Cd、Pb、Hg、Cr5种有害元素,通过对所选取元素含量进行评价对开封市耕地的自然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主要的结论如下: 有益元素B、Mo和Mn元素的平均含量均低于全国的平均含量,有益元素空间分布总体上呈现东高西低的特点。有害元素的平均含量均小于其相对应一级标准(自然背景),以一级地最多,占土壤总面积的95%以上,二级地主要分布开封市区东南部。 有害元素单项污染指数的平均值均小于0.7,As元素的单项污染指数平均值最高,为0.465。Cd、As和Pb元素的单项污染指数的最大值均大于1,以Cd元素的单项污染指数最大值最高,为11.142。从有害元素综合评价结果上来看,开封市0.63%的土壤存在污染,0.45%土壤处于警戒线级别,98.92%的土壤处于安全级别。存在污染的元素主要有Cd、Hg、As,存在污染的土壤主要集中分布在开封市市区的东南部,整体上看开封市的土壤整体比较清洁,适合作物增长。 有益元素单项富集指数的平均值均大于0.7,其中S元素的单项富集指数平均值最高,为1.109。有益元素的单项富集指数的最大值均大于1,以S元素的单项富集指数最大值最高,为4.85。元素B单项富集指数的各项统计指标均为最低值。从有益元素综合评价结果来看,开封市17.31%的土壤中有益元素含量缺乏,53.99%的土壤中有益元素含量为适量,28.69%的土壤中有益元素含量丰富。开封县的西部和尉氏县的西北部的4种有益元素含量都比较缺乏。 提出了将土壤综合污染指数作为限制因素,依据区域综合富集指数对耕地质量进行等别变化的整合方法。开封市的变化幅度最终分为四个级别:降为0等、降低1等、无变化和升高1等。根据开封市耕地质量综合评价结果,开封市耕地等别可分为8个等别(0,9-15等)。原农用地自然等别相比,综合评价结果中出现了0等地,面积为1880.87公顷;等别降低1等的耕地面积为77384.23公顷,等别无变化的耕地面积为225796.39公顷,等别升高1等的耕地面积为126172.11公顷。耕地综合评价结果中的低质量耕地(0等、9-11等)所占比重增加,高质量耕地(12-15等)所占比重降低。 本研究实现了农用地分等和地球化学调查成果的融合,为实现土地的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土壤污染防治、耕地保护等区域土地资源管理提供科学依据。